楊協成創辦人第4代 對簿公堂爭母遺產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楊協成創辦人第4代 對簿公堂爭母遺產

(新加坡3日訊)老字號品牌楊協成創辦人第4代兩兄弟,20年前為了家族飲食生意,站在同一陣線槍口一致與叔叔對簿公堂,如今兩兄弟卻為了爭奪母親留下的3棟房產對簿公堂!



《聯合早報》報導,楊為理(67歲)和楊為亨(64歲)兩兄弟,同是楊協成創辦人的第4代子孫。他們的母親黃麗華在2013年去世,終年88歲。

她在離世前一年立下遺囑,把一棟獨立式洋房和一棟半獨立式洋房留給三子楊為亨,另一棟獨立式洋房由楊為亨和次女楊為燦的女兒平分。剩余遺產全屬楊為亨所有。

換言之,楊為亨能繼承黃麗華大部分遺產。



2012年更改遺囑

身為長子的楊為理和其子,即黃麗華的嫡孫,也是唯一的內孫楊元翰,都分文不得。楊為理的女兒楊元音同樣不是遺產受益人。

相比之下,黃麗華立于2002年的遺囑,把一棟半獨立式洋房和一棟獨立式洋房分別留給楊元音和楊元翰。不過,這份遺囑被2012年的取代,這兩棟洋房換成由楊為亨繼承。

楊為亨在母親逝世的同年,入稟高庭要求確認2012年遺囑有效。可是,楊為理質疑母親當時是否有心智能力立遺囑,因為她在2006年開始變得虛弱。

楊為理和楊為亨在1994年站在同一陣線,反對叔叔楊至耀申請解散楊協成控股。結果,楊至耀在申請獲得法庭批准后,辭退楊為理兩兄弟。

不滿內孫沒上教堂

辯方律師歐瑪爾針對黃麗華在2012年的遺囑沒留下分文給楊元翰,盤問楊為亨。

楊為亨回應稱,黃麗華是一名虔誠的基督徒,她不滿內孫楊元翰既不上教堂,所娶的妻子也不是教徒,所以決定修改遺囑,不讓他繼承位于祥端道(Sian Tuan Avenue)的洋房。

他以英語作證說:“主要原因是約翰(楊元翰的洋名)從2004年開始就不再去教堂,星期天都賴床。長期下來,我媽感到難過。”

不過,歐瑪爾律師稱楊為亨利用黃麗華對楊元翰的不滿和她精神狀況欠佳,奪走楊元翰的洋房。楊為亨否認指控,堅稱她有心智能力立遺囑及刻意將楊元翰從遺囑中剔除。

楊為亨也同意,黃麗華沒因此與楊為理一家斷絕來往。楊元翰反而在2004年為了安全起見搬去與黃麗華同住,因為只有她和女傭住在偌大的洋房裡。

對長子隱瞞遺囑內容

這起為期12天的兄弟鬩牆爭產案週二(2日)開始審訊,楊為亨在審訊時透露,黃麗華生前向他和兩名姐妹公開遺囑的內容,但對楊為理卻有所隱瞞。

“有一段時間,她把文件藏起來,不讓查爾斯(楊為理的洋名)知道。每當她收到文件時,會撥電給我說‘別讓鄰居知道’。‘鄰居’指的是我哥哥查爾斯,他就住在隔壁。”

針對楊元音原本可繼承華登台(Watten Terrrace)半獨立式洋房一事,楊為亨指出,黃麗華認為楊為理會替女兒楊元音打算。

他說,黃麗華也深信子孫必須有能力自食其力。何況,子孫都繼承了楊協成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股份,4名子女之前也已各得至少一間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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