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案被告聞判拔腿逃 警法庭大門前制伏重捕
(檳城9日訊)被控搶劫被判罪名成立,被告竟“怕”到逃出被告欄!
一名印裔穆斯林被告,今早在地庭聽到法官判他持械搶劫罪成后,竟在眾目睽睽下,成功從被告欄逃跑,嚇壞庭警,連忙追上去,但被告一路跑到法庭建築的大門前,才被警員制伏重捕!
被告被重捕后被帶回法庭,哭著向法官解釋試圖逃跑,全因害怕法官予以的刑罰與后果。
哭指害怕刑罰
法官過后只是針對被告搶劫罪判他坐牢6年兼鞭2下,允許暫緩刑罰,讓他保外待高庭擇日上訴,沒因被告試圖逃走而加刑。
此事于今早約10時10分,發生在3樓處的喬治市第二地庭。
被告莫哈末依力斯(27歲,店員),被控在2013年9月16日凌晨4時30分,在檳田仔街的檳市政廳公廁,持刀搶劫馬來婦女諾海占(37歲)的兩台智能手機及400令吉現款,觸犯刑事法典392/397條文。
被告當時不認罪,並獲准保外,今天是案件下判日。
案發時,被告在地庭被告欄,聽到法官判他罪成后,出奇不意走出被告欄,奪門逃出法庭。幸而庭警馬上窮追,終在法庭建築大門警亭守衛前擒住被告,和其他同僚為被告扣上手銬,將他押返地庭。
在被告逃離被告欄時,庭內眾人頓時錯愕,法官過后諭令暫退庭。
被告被押回法庭時,雷爾律師問他為什么要這么做?被告飲泣答說,他害怕即將會面對的刑罰與后果。
一旁的主控官查蘭日星副察司也告訴被告,其律師懂得會如何為他處理,不必太過擔心,也叫人拿水給被告喝。成功擒住被告的庭警蘇海米,即喂手上上銬的被告喝水。
律師代被告道歉
被告律師雷爾代在庭上為被告求情時,也為被告逃跑事件,代他向法官道歉。
他希望法官原諒被告,並指被告逃跑是因他在獲悉判決對他不利后,一時迷糊與混淆,擔心所將面對的后果。
他說,被告是在其兄經營的商店當助手,需照顧年邁的雙親,希望法庭從輕發落,讓他可早日重返社會,重新好好做人。
他指被告是自2010年患上腎病,長期需到檳中央醫院接受治療。
主控官查蘭日星副檢察司則要求法庭嚴懲被告,並反對法庭讓被告在上訴期間,獲准保釋。
他說,他擔心被告可能潛逃。
不過,法官准許律師請求,准被告保外。
被告莫哈末依力斯面對的刑罰最高可坐牢14年,並可另加罰款或鞭刑。
被告不認罪,法官在聆聽証人供証后,週二(9日)終裁決他罪名成立。
家屬欲搶攝記相機
《中國報》攝影記者在庭警押被告離開法庭到臨時扣留室途中,準備拍攝被告照片時,一名身材魁梧的被告家屬,竟沖前欲搶奪相機!
這名家屬過后還推動庭外一排椅子,阻擋攝記及記者追拍被告照片,且惡言相向,以手指著攝記警告勿拍照。
另一方面,針對被告由犯人欄逃跑的事件,此案主控官指他已決定不會報警,因被告已重捕,但不知道法官最終是會報警。
一般相信,如果法官沒有報警,被告並不會被對付,但如果法官決定報警,被告則可能面對另一項罪名。
至截稿為止,還沒有接獲法官報警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