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及多媒體部早前透露,計劃今年內提呈總檢察署,建議規定網絡媒體必須辦理註冊,以確保網媒對其新聞報導負責。
部長莫哈末沙禮還特意提及鄰國新加坡早已有相關措施,以審查網媒發佈的內容。
新加坡在肅貪、城市規劃等方面的表現無疑值得我國學習;媒體規管,卻未必是最合適的楷模。
話說新加坡政府是自2013年起,下令所有連續兩個月的每月瀏覽人數達5萬人次,同時涉及宣傳、推廣或討論國內政治或宗教議題的網站,一律得向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註冊,而被“人權觀察”組織批評為“表達自由的嚴重倒退”。
“無國界記者”組織今年4月發佈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新加坡在全球180個國家當中落在第151位,排名比第144位的我國還要低——試問通訊及多媒體部怎么跑去跟新聞自由度比我國還要糟糕的國家取經、學習其媒體管理政策呢?
難不成當局其實是要向新聞自由指數排名總是吊車尾的中國看齊?
政府介入背後隱憂
就在沙禮對外表示有意管制網絡媒體的幾天后,傳來新加坡25歲男大生陳明傑車禍意外的消息。救護車被指延遲抵達,新山中央醫院也面對“先討錢、后救人”導致傷者腦死拔管的指控。
儘管在衛生部第一時間舉證駁斥下,人們都已知道這一場馬新兩國網民之間的罵戰,全因新加坡網媒的一篇不實報導而起;許多人卻不知道,肇事的“theindependent.sg”實則是一家獲得新加坡資信媒體局發出類別執照的註冊網站。
因此,相信該網站事發后受到當局施壓,不想丟失新幣5萬塊錢的保證金,只好刪除報導,並公開道歉。
表面上,政府的介入制止了網媒不實報導的散播,但這同時也反映出當局握有監管網媒內容乃至決定網媒生死的權力,那才是最令人擔憂的。
捍衛媒體自主
不管是新加坡政府所說的旨在“防範外國勢力影響或干預國內政治”,抑或我國通訊及多媒體部所言是為了提高媒體的責任心、方便當局統計各個網站的訪客人數,強制性要求網媒註冊等同于賦予政府干預媒體運作、審查媒體內容的權力。
假如是用來對付不負責任的媒體,那還不打緊;只怕就連負責任的媒體也因為當權者的私議程而慘遭對付。
假如當局連新加坡網媒不得收受外國資金的條例也照版照抄過來,對于本地獨立媒體而言,無疑將是一大打擊。
網絡媒體也是媒體,當然也得對其發佈的消息負責。從網民的謾罵到媒體間的批評,從搜查辦公室到起訴打官司,本地網媒打從一開始就跟報紙、廣播電台、電視台一樣,面對著政府、同行與普羅大眾的監督與發難,政府真有必要在網媒頭上多加個金箍嗎?
與其透過立法管制,倒不如儘快把媒介素養教育課程納入正規教育體制,成立媒體自律組織,才是打擊網絡謠言與不實報導、提升網媒專業素質的上上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