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大橋日前發生了一場鬧劇,一名老翁聲稱,他與妻子吵架,並把妻子推入海。
根據報導,他把“事發經過”,向前來查看的輔警說明,較后,拯救行動馬上啟動。
消拯局、海事執法局在海上尋人,老翁被帶回警局,警方也在橋上調查。
不過,忙了幾個小時,原來老翁是在說騙話,玩了所有人;當然,也玩了沖上橋採訪的媒體記者們。
根本沒有吵架、殺妻、推下海,白忙了。
警方的調查發現,老翁“前科累累”,報假案的次數高達91次,也曾報案殺了自己的前妻。最后,發現所謂遭推下海的妻子,還活生生的在人間上班。
唉,雖說老翁可能患上精神病,才會“戀”上報假案,但那報假案的次數,也太多。
以這次報假案的例子來看,可不是隨便打個電話,虛報案件那么簡單。
那是一個有鋪排、有故事的假案,首先煞有其事地把摩哆駕到大橋,停下,等著輔警來詢問發生什么事。然后謊稱妻子與其他人通姦,然后吵架、把她推下海。
老翁已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檢查,若真的有病,則要設法治療。治療一種不報假案的病。
抑或者,是治療一種幻想症的病,怎么治,交給醫生定奪。
其實,老翁要的,也許只是社會的關注;通過報假案,引起警方關注,再引起家人、社會的關注。
那會不會為了這關注,有第93次、94次、甚至是第100次假案?讓警方等相關單位白忙100次,破紀錄?
問題的症結,到底是什么?第1次、第2次報假案時,老翁是否被對付?何以假案連連?
唉,我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