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桑巴嘉年華。印度?色彩節。德國?慕尼黑啤酒節!
平日幾乎滴酒不沾的我出席過好幾場在國內舉辦的啤酒節活動,除了出自不同酒廠、不同風味的啤酒,還品嘗過德國道地美食,也觀賞了德國傳統舞蹈及樂隊表演,而對這個歐洲國家有更多的了解。
然而,伊斯蘭黨中委利端莫哈末諾日前卻在網上開炮,指馬來西亞作為伊斯蘭國家,類似節慶卻隨處可見,是很可恥的,籲請主辦方取消相關活動。
首先,把擁有200多年悠久歷史、享譽國際的慕尼黑啤酒節形容為“惡習節慶”,無疑是對這節慶文化的侮辱,教旅居大馬的德國人情何以堪。
其次,雖然馬來西亞是伊斯蘭國,但這伊斯蘭國並不是伊黨的伊斯蘭國,也不是穆斯林的伊斯蘭國,而是屬于全馬人民的。
在伊斯蘭國裡舉辦啤酒節活動非但不可恥,反而能體現出一個國家的包容度,亦反映出執政者對多元種族、多元文化、多元生活方式的尊重,我們該感到自豪才對。
不該怪罪別人
容不下異己者,才最可恥。
再者,酒精類飲料可在我國各大超市、雜貨店,專賣店、便利商店、餐館裡銷售,舉辦啤酒節活動自然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伊黨還未執政,就開始把伊斯蘭教義強加在其他非穆斯林身上,不僅違背了聯邦憲法第12(3)條文所闡明,任何人不得被強迫接受非其本身宗教之教條,也顯露出伊黨治國理念上的蠻橫霸道。
利端還說,雖然穆斯林不是啤酒節活動的目標銷售對象,但沒人阻止穆斯林參加,且主辦方還邀請任何人參與——難不成有關宣傳文案得寫“歡迎任何18歲以上、非穆斯林、身體健康、有閒錢、承諾酒后不開車也不亂性者前來共襄盛舉”嗎?
若真有穆斯林違反戒律,那也是其修行不足的個人問題,不得怪罪在活動上。
穆斯林不得喝酒,就跟天主教徒堅決反對婚前性行為或佛教徒不願殺生而茹素一樣,屬于各別宗教的信徒之個別修行。
個別宗教,意思是面對非信徒時,只能勸導,不得逼迫接受與遵守其教義或戒條;個別修行,則是指若破了戒,信徒也只能怪自己定力不足、把持不住,尚須努力修行,而不是把責任推卸于誘因。
惡例不能亂開
所謂修行,旨在修正自己的日常行為,不該要求周遭的人事物來配合自己,好“方便”自己修行。
破戒者一天不認清問題所在,就無法有效修正其不當行為;伊黨一天不認清並修正其態度之偏差,距離執政永遠也只會是遙遙無期。
而一旦伊黨的脅迫奏效,開了此先例,“女性不得穿著露出肩頸或任何展現身體曲線的衣物”或“豬乃不潔之物,嚴禁食用”等日后只會陸續有來。
管他的,今朝有酒今朝醉,非穆斯林朋友們,來喝一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