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日翔 : 網民不是判官
在這個社交網絡平台尤其是面子書盛行的年代,我們可從面子書專頁或網友轉貼文中,閱讀到諸多趣聞怪事,世界任何一個角落發生的即時新聞,我們也可從面子書取得第一手消息(當然有些消息是未經過證實就被廣傳,並造成人心惶惶)。
如今,社交網絡已成為網民互相以語言攻擊的平台,他們甚至以為自己是“判官”,道聽途說,便對新聞事件妄下定論,濫用“言論自由”,傷害了別人也不以為忤。
上個月,我從朋友面子書貼文得知,亞依淡巴剎某個售賣雞肉的路邊攤──據說其雞肉售價是全巴剎最便宜,攤主未持有營業執照及臨時准證,而遭檳島市政廳取締掃攤。
我向市政廳執法組查證后如實報導,卻引來該網友不滿,儘管我再三引述市政廳執法組主任的回應向他解釋,他卻執意說這樣的報導對攤主欠公平,強調該攤主是因雞肉售價便宜遭人眼紅而被舉報取締,並留下一句“只是火箭上位,我們更受打擊”。
就事論事,若該攤主能出示市政廳發出的臨時准證,執法員便就無法對他採取執法行動。
近期峇都丁宜一非法路邊攤同樣遭到取締,網民卻大力稱讚執法組,詳看下才得知該非法攤屬友族擁有。
看到嗎?同類事件有兩極化的反應。
資深媒體人閭丘露薇在其《不分東西》著作里頭寫到,“很多爭論,不是先辯論是非曲直,而是先分出立場,先決定把人規劃為哪個陣營;劃分完陣營后,辯論似乎也就變得簡單了。”
我希望網民們在評論事件前,能先靜下心重整思緒,畢竟我們不是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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