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權費採沙石被禁 烏冷土地局收入跌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特許權費採沙石被禁 烏冷土地局收入跌

(吉隆坡15日訊)基于採石工地距離住家太靠近,及有關工地涉及征用土地興建大道考量,雪州政府于2012年指示該項每年可帶來200萬令吉特許權費(ROYALTY)的採沙石活動終止營運,導致烏冷縣土地局在2013年的特許權費收入一度下挫。



此外,烏冷縣土地局在收取特許權費錯漏百出,導致數目混亂,損失近400萬令吉。

《2014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2指出,雪州9個縣土地局在2012年至2014年,從採石所收取的特許權費達1億3175萬令吉,且每年有增長趨勢,其中烏冷縣土地局以6659萬令吉或50.5%居冠。

報告說,採沙的特許權費為每平方公尺3令吉,是根據2003年所制定的計算法,截至最新審計為止都沒有被調整。



“根據Semesta集團有限公司(KSSB)的粗沙售價,每平方公尺為9令吉12仙至10令吉7仙,平均9令吉60仙,和特許權費相比,高出了220%。

至于採幼沙的售價則比採粗沙高,平均每平方公尺為11令吉88仙,從2014年7月起生效。

報告說,總審計司審查由烏冷縣土地局于2012年至2014年發出的67個採沙石准證,其中有17個採石准證,涉及397萬令吉的特許權費“收少”了,卻“收多”21個准證,涉及116萬令吉的特許權費。

“其中一個准證涉及9880令吉,卻因為找不到紀錄,無法確認是收多了還是收少了。”

報告說,採沙准證也有涉及“收少”了8萬令吉,另外8756令吉卻是“收多”了。

數因素導致“少收”近400萬

許多因素導致烏冷縣土地局“少收”近400萬令吉的採沙石特許權費,間接導致州政府面對虧損。

其中,烏冷縣土地局沒有針對所發出的採石准證進行審核、准證持有者使用舊的採沙率、准證到期更新卻沒有被徵收特許權費、採沙活動終止一段日子卻沒有被徵收特許權費。

“至少被多收取的特許權費,烏冷縣土地局隨後已著手處理。”

報告也發現,烏冷縣土地局也沒有配合相關單位,如技術和執法單位(UTP)做好監督和執法的工作、沒有完善地更新徵收特許權費的紀錄、每日巡視的工作欠滿意、沒有定時檢查每月賬目等。

“就連針對調查的程序,技術和執法單位也不能在期限內完成,舉例,我們遴選的10個調查案件中,有9個或90%遲了交,即用了超過6個月的時間才完成,有的甚用了23個月才呈交。”

報告補充,針對民眾的投訴,技術和執法單位也處理地有欠滿意,在2012年至2014年,技術和執法單位接獲159宗投訴,只有31,即3年內分別4、24及3宗被提呈,剩余的128宗或高達80.5%沒有下文。

一度少收1萬5000抵押金

採沙准證抵押金介于5000令吉至10萬令吉,視活動而定,烏冷縣土地局卻一度收少了1萬5000令吉的抵押金。

報告說,採海沙的准證為10萬令吉、河沙准證和土地佔5英畝以上為2萬令吉、土地佔5英畝以下則5000令吉。

“根據在2012年至2014年,烏冷縣土地局所批准的3項活動中,有一宗的抵押金為2萬令吉,但該局只收了5000令吉,少收了1萬5000令吉。”

惟報告說,總審計司對申請准證的批准程序感到滿意,在過去3年,收到了46個採石的申請,大部分都在合理期限內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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