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減至23.5萬人 婦女部:重新詮釋定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單親媽媽減至23.5萬人 婦女部:重新詮釋定義

(古晉16日訊)婦女、家庭與社會發展部長拿督羅哈妮指出,該部門重新詮釋“單親媽媽”的定義,並因而將全國80萬名單親媽媽的數據,削減至23萬5000名。



她說,當局重新詮釋該單親媽媽的含義,原因是現今社會不少人錯誤理解“單親媽媽”。

她指出,該部門已為單親媽媽立下三大定義:第一是有關婦女與丈夫離婚后,必須擁有孩子,而且同住一起。第二是因丈夫無能力養家(病痛)或逝世,成為一家之主的婦女必須擁有孩子,而且同住一起。第三是領養孩子的單親母親,或特殊情況下擁有私生子的母親。

政府提供各項援助



羅哈妮昨日在國父大廈會見婦女團體時指出,政府都有提供各項援助給單親媽媽;她舉例從2011年開始,內閣已批准一筆為數1500萬令吉的撥款,作為單親媽媽援助計劃。

她指出,今年1月至4月,雪蘭莪州的家庭暴力案件居全國之首,多達275宗,砂州則有75宗。

“大馬皇家警察的數據顯示,警方今年1月至4月共接獲1644宗家暴案件,其中1236宗受害者是婦女;一些受害者是孩童,也有男性是家暴受害者,但比較少數。

羅哈妮指出,為了保障婦女的權益與福利,政府于2012年重新修正“1994年家庭暴力法令”,擴大家庭暴力的定義,並將心理折磨和情緒傷害納入家暴的因素,之前的家暴力僅限于生理及身體傷害。

她遺憾地表示,仍有許多女性不瞭解自身的法律權益,尤其是當她們離婚,失去丈夫的依靠時,將面對生活的問題,因此應該要了解法律對她們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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