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新領導層身分存疑 2會議合法性受挑戰
獨家報導:薛淑敏
(吉隆坡19日訊)2015年度董總會員大會鬧雙包,熟悉華團章程的知名律師陳思源認為,改革派雖獲多數董聯會支持,但就法律層面而言,領導層身分仍存疑,令會議的合法性受挑戰。
他說,改革派雖在2次中委會上,自行成立新任領導層;但2次會議的合法性皆需等待法庭裁決,除非法庭宣布合法,不然仍有許多惹人爭議之處。
改革派傅振荃以秘書長之名,在本月10日召開中委會議,遵照法官諭令,出席14日的中委會議,並在法定人數不足下繼續開會,兩次會議皆商討解散和重選領導層議案。
陳思源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當權派是原任領導層,所以會員大會的合法性不會遭質疑。
註冊局有權插手處理
他說,高庭法官若無法解決董總風波,有權下令社團註冊局插手處理董總糾紛。
詢及為何兩派人馬為何不直接找社團註冊局解決糾紛時,陳思源說,若糾紛無法獲解決,社團註冊局有權宣布董總非法,董總可能被吊銷註冊,沒人願意承擔令董總不合法的風險。
改革派主席陳大錦于6月11日發函給董總各州會員,通知他們2015年度董總會員大會將于27日在董總召開。
當權派主席葉新田則于6月14日發函召開會員大會,大會日期是6月29日。
以目前局勢而言,改革派握有至少9州董聯會的支持,而當權派只獲雪隆董聯會及沙巴董總支持,森州董聯會及登嘉樓董聯會尚未真正表態。
法定人數各執一詞
以註冊局回函批准作準
法庭諭令在14日召開的中委會議,法定人數令兩派人馬各執一詞;陳思源說,唯有社團註冊局的正式回函和董總章程可作準。
他指出,改革派的會議記錄和當權派的董總致社團註冊局的信件,皆無法證實董總的確實法定人數。
“就算文件有社團註冊局的蓋章,那可能僅表示收到信件,一定須以社團註冊局批准回函作準。”
陳思源說,一般上,董總章程清楚列明法定人數條文,而社團所有事項,必須依據章程行事。
改革派日前出示會議紀錄,稱董總在2011年通過修改章程的法定人數議案,即原有17位改至依據委員會人數,強調法庭諭令25位中委開會,法定人數即是13人。
當權派則出示董總致社團註冊局的信件,指董總當年的確有修改章程的法定人數,但並非依據委員會人數,而是章程清楚闡明的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