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偷車賊假借求醫之名,醫院內“騙”警員鬆開扣帶后,偷襲警員奪槍逃跑,還三度開槍射中警員手腳,偷車賊今早被判終身監禁,鞭打18下。
現年26歲的被告莫哈末依斯干達,在2015年6月20日,被控一項共謀偷竊羅厘罪后,因申訴胸痛,當晚送去邱德拔醫院接受檢查和治療,企圖逃跑時搶奪警員莫哈末薩利(33歲)的佩槍,接著連開三槍,導致警員拇指和右腳中彈受傷。
案情指出,被告在事發時雙手雙腳都被扣帶鉗制,被帶入診室鬆開左手扣帶準備抽血,醫生無法抽血表示稍后再試,被告于是借上廁所的機會,策劃逃亡計劃。
隨后,被告趁和警員獨處的機會,伺機用靜脈點滴的鐵桿襲擊對方頭部和身體,兩人扭打成一團時,警員的警棍鬆脫掉在地上,被告立刻奪走暴打警員。
用警棍襲警
接著,被告手持警棍跑出診室準備逃下樓時,被警員一把抓住雙腳,動彈不得。
兩人的毆鬥聲響引起醫院職員的注意,兩名救護員獲悉情況后上前查看,看到被告用警棍猛打警員。
閉路電視畫面顯示,警員的身體和頭被打了13次。
兩人掙扎間,被告突然搶過警員的配槍,並指向對方,后者試圖奪回不果,擔心警槍走火會傷到其他人,于是奮力將被告推回診室,左手則抓住槍管,避免對著救護員的方向。
根據警方發出的文告,受傷警員的左拇指和食指之間的虎口部位,以及右腳受槍傷,事后,他立刻被送往陳篤生醫院為手部進行微創手術,情況穩定。
救護員真槍當電擊槍
案情指出,救護員本以為被告手中握著的只是電擊槍,或只能發出塑料子彈的槍支,完全不知道是一把真的左輪手槍。
當警員中彈后,救護員才驚覺是真槍實彈,當場大吃一驚。
案情顯示,被告在下午4時55分至6時36分期間,共7次向警員要求上廁所,並在第3次上廁所時有了逃走的念頭。
被告多次望著玻璃門,策劃逃亡計劃,而當時玻璃門並非反鎖著。
被告之后稱右手被束縛綁得太緊,要求另一名警員法瑞茲幫他鬆開,法瑞茲過后離開房間,留下受害人與被告兩人,而受害人當時並不知道被告的右手已被鬆開。
被告開槍后打中受害者后,情緒非常激動,保安人員隨后幫忙制伏被告,而一名男醫生則立即為他注射鎮靜劑,不過被告仍不停掙扎。
救護人員把枕頭移開后,發現被告手中仍緊握著佩槍,保安人員過后取走被告的佩槍,並將佩槍踢到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