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映波:可向元首請求 被告獲寬赦幾率渺茫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楊映波:可向元首請求 被告獲寬赦幾率渺茫

獨家報導 : 張曉真
(吉隆坡14日訊)大馬律師公會前主席楊映波律師就蒙古女郎被殺炸屍案,指兩名特警被告的最后命運就是尋求國家元首寬赦,除非情況“特殊”,否則獲寬赦的幾率渺茫。



“基本上,2名特警不能再提出上訴或申請司法檢討了,聯邦法院五司宣判被告強制死刑,就是最終判決。”

他說,要獲得國家元首寬赦幾率向來很低,除非犯罪情況非常“特殊”。他僅以“很難預測”去形容這2名被告會否獲得寬赦,並指若沒有特別原因,被告不會獲得寬赦。

楊映波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即使目前身在國外的次被告西魯阿查哈一旦被捕,也未必會馬上執行死刑的;根據我國法律,當局是以問吊方式執行死刑,不過法律上卻沒有明文規定執行期,並指一些個案快速執行、一些則慢。



聯邦法院五司昨日以首被告身在案發現場與次被告載送死者的證明,一致推翻上訴庭的無罪判決,維持高庭宣判兩名特警謀殺蒙古女郎阿旦杜亞罪名成立的判決,被告須面對強制死刑。

法院五司認為,根據阿茲拉首席警長的手機通話記錄證據,已顯示他身在案發地點的雪州本查阿南(Puncak Alam),不接受他提出指本身不在案發現場的不在場證據論證。

五司也對次被告西魯伍長汽車內尋獲沾有血跡拖鞋,以及警方在他家尋獲的外套口袋里有死者的首飾,已證明西魯的車子將是把死者阿旦杜亞載到案發地點的主要證據,批准控方的上訴。

獲得元首寬赦的死囚或重犯個案

1982年4月 : 前文化、青年及體育部長莫達哈欣被控謀殺55歲的前森州議長達哈,被判死刑,過後獲得元首寬赦。莫達哈欣和達哈是當代森州巫統紅人,兩人因政見不合起爭執,而達哈死于槍下,被喻為政壇明日之星的莫達哈欣也斷送了政治前途。

2007年4月 ; 一名前軍人再納阿比丁在1986年,與2名同黨在吉蘭丹哥打峇魯打搶一間金店,他在軍火法令第4項下被控,並遭法庭判處終身監禁和鞭笞6下。他在霹靂州蘇丹殿下慶祝79歲華誕前夕獲寬赦,在坐牢21年又26天后,重見天日。

2006年10月 : 一名在1976年打劫持械打劫聯邦土地發展局的沙列達立,被判處終身監禁和鞭笞6下。在2006年8月,吉打蘇丹主持的特赦委員會后,決定釋放這名在監獄服刑最久(即29年11個月15天)的囚犯。

2000年9月 : 在1981年,死囚朱泉旺在甘邦督公涉及械劫案及殺害一名雞農,因抵觸1971年軍火法令3A項條文罪名,在檳城高庭被判死刑。1990年10月,他被免除死罪改為無期徒刑監禁,后來在2000年8月,檳州寬赦局在元首主持下召開會議,決定進一步寬赦該囚犯,將他釋放。

1991年 : 另外,北海的囚犯李亞九,因觸犯了軍火法令第4及第8條文,于1980年8月被檳州地庭判處無期徒刑。1991年8月獲減刑至終身監禁。后來,也獲得檳州寬赦局在元首主持下召開會議中決定釋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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