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風波前夫帶走孩子. 母獲撫養權暫緩執行 父無需交出8歲兒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改教風波前夫帶走孩子. 母獲撫養權暫緩執行 父無需交出8歲兒

(布城14日訊)“改教風波前夫帶走孩子案”,森州印裔婦女蒂峇前夫依茲萬今日在聯邦法院取得暫緩令,即暫時無需交出8歲兒子給前妻,直到其上訴審結為止。



以西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為首的五司,也暫緩執行芙蓉高庭和上訴庭把撫養權判給母親蒂峇的裁決。

聯邦法院于本月6日諭令依茲萬今日必須將強行帶走8歲的兒子米德蘭出庭,否則將被視為藐視法庭和拒絕聆審依茲萬提出暫緩執行歸還令的申請;隨著依茲萬今日攜帶現任妻子和2名孩子,包括米德蘭出庭后,因此沒有聆審他藐視法庭的庭令。

討論2問題半小時



雖然蒂峇代表律師法里阿扎多次要求五司聆審依茲萬早前拒絕執行高庭裁決將孩子歸還給母親的庭令,被控藐視法庭案,但都被五司拒絕。

其余四司是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都哈密恩邦、丹斯里蘇利亞迪、拿督斯里莫哈末阿芬迪及上訴庭法官拿督扎哈拉。

甫開庭時,依茲萬代表律師哈尼夫再向五司提出兩項法律問題,即根據聯邦憲法121(1A)條文闡明,民事法庭沒有權限審理任何個人要求修改皈依伊斯蘭宗教信仰案,以及在伊斯蘭法庭發出的撫養權庭令下,該如何詮釋2001年兒童法令第52和53條文。

對此,五司要求雙方代表律師私底下釐清這兩項法律問題后,並給予半個小時討論。

待聯邦法院再次開庭時,哈尼夫向五司說明雙方討論結果,堅持以上述兩點陳詞,獲得五司批准,不過卻要求擇日過堂,以讓哈尼夫將完整的陳詞書提呈給聯邦法院。

此外,哈尼夫在法院休庭時向記者說,他將會寫信給主簿官要求盡快擇定日期,讓雙方盡快將此案的所有相關文件提呈及開審。

阻撓前妻接觸兒子

依茲萬週三依照聯邦法院指示,帶著8歲兒子米德蘭現身法院,卻不允許孩子與前妻蒂峇會面相處。

蒂峇一早就和家人到來,準備聆聽陳詞,心情顯得非常緊張。

依茲萬則攜帶現任妻子和2名孩子出現在法庭時,攝影記者的鎂光燈不停閃爍,當他步入庭內后,蒂峇看不見米德蘭的身影,感到失望。

蒂峇和依茲萬在庭內零交流;依茲萬不斷和現任妻子說笑,直到開庭為止。

開庭后,祖基菲里指米德蘭在證人室內休息,以免讓外界人士接觸他,他也叮囑司法宮內的工作人員細心照料。

當五司允許依茲萬取得暫緩令后,蒂峇難過得拭淚,趕緊到證人室看望許久不見的孩子。

不過,此舉卻被依茲萬發現,他趕緊到證人室帶走孩子,卻被婦女援助組織(WAO)阻止,並指蒂峇只想和孩子短聚,不要打擾。

依茲萬最終還是不理會該組織勸告,親吻孩子的臉頰后趕緊牽著孩子離開;而蒂峇在與孩子分開前,一邊哭一邊與孩子擁抱,場面令人心酸。

女方律師驚訝給暫緩令

蒂峇代表律師之一阿斯頓指出,他對于聯邦法院五司允許依茲萬取得暫緩令的決定感到驚訝。

他說,聯邦法院根本無需聆聽這樣的申請,而且也應該盡快讓孩子回到母親身邊。

“很不幸的,孩子還是無法回到媽媽的身邊,讓蒂峇感到失望。”

他在庭外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高庭和上訴庭的判決無誤,讓孩子回到媽媽身邊是一個完美結果,為何還要浪費時間聆審諸多申請?

阿斯頓說,他將會協助蒂峇,以讓兩母子盡快團聚。

心疼孩子不知所措

蒂峇在婦女援助組織(WAO)人員陪同下,在庭外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當依茲萬到證人室帶走孩子時,孩子顯得有點不安。

“我看到孩子不知所措的樣子就很心痛;我已經很久不見他,這個案還要等到下次審結為止,我已經等了很久,孩子還是無法回到我的身邊。”

她說,孩子靜靜不出聲,不過也有說愛媽媽,但沒有跟她說很多話,因為當她要接近孩子時,依茲萬不斷拉走孩子,不讓她接觸孩子,孩子也因為這樣感到害怕。

蒂峇接受訪問時難過得頻頻拭淚,對聯邦法院五司的決定感到無奈。

而婦女援助組織主席蘇瑪蒂拉說,該組織將會協助蒂峇繼續捍衛。

前岳母指依茲萬花心

蒂峇母親西蒂艾莎(50歲)形容依茲萬是一名“花花公子”(Play boy)。

她在庭外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依茲萬是一名花花公子,一年內跟很多女人交往,也不務正業。

她不贊同依茲萬取得米德蘭的撫養權,因為依茲萬根本不懂得如何照顧孩子。

“以前他們還沒離婚前也是由我負擔孫子的費用,而且依茲萬本身已經結婚,有自己家庭,就應該把孩子給回蒂峇,不要打擾母子團聚。”

西蒂艾莎說,她從小就照顧孫子,自此案帶上法庭后已經很久沒見孫子,非常想念他。

“以前都是我照顧他的起居飲食,依茲萬皈依伊斯蘭並搶走孩子后,至今都不讓婆孫倆見面,實在不應該,而且伊斯蘭並沒有這樣教導穆斯林。”

婦女援助組織促修訂家庭法律

(吉隆坡14日訊)婦女援助組織(WAO)今日聲援前夫改教爭子案中的森州印裔婦女蒂峇,針對后者前夫依茲萬今日在聯邦法院取得暫緩令一事,希望政府修訂家庭法律,讓蒂峇儘早與兒子重聚。

“我們關注蒂峇再次被展延與兒子團聚一事,截至今日,她們母子已接近1年未見面,蒂峇在聯邦法院作出上述決定后深感傷心。”

該組織今日發表文告說,蒂峇已承受司法制度及多個政府機構無法保障她的權益的痛苦,並說:“我的唯一願望是有機會和兒子好好相處,我每一秒都想念他,大馬有很多婦女和我一樣遭遇類似情況,我希望法庭可考量孩子利益及母愛的重要性;對于兒子必須因父親所作所為經歷這些,我感到遺憾。”

文告說,婦女援助組織將繼續監督所有司法程序,以確保蒂峇可與兒子盡快團聚。

新聞背景
替2子改教爭撫養權

印裔穆斯林依茲萬(31歲)于2013年在前妻蒂峇(31歲)不知情下,為一對分別為6歲和9歲的子女改信伊斯蘭。

依茲萬也在2013年8月,獲得伊斯蘭法庭將一對子女的撫養權判處予他,芙蓉高庭較后將一對子女的撫養權判給母親蒂峇。

當時,芙蓉高庭是援引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第55(1)(2)條文,將一對子女撫養權判予蒂峇,同時解除兩人的婚姻關係。

詎料,依茲萬在案件結束后數天連同一名巫裔男子,到蒂峇位于日叻務的住家,強行帶走6歲的兒子米德蘭。

上訴庭于2014年12月17日宣布維持高庭的裁決,即兩名孩子的撫養權歸蒂峇所有。

依茲萬不滿判決,上訴至聯邦法院,申請暫緩執行歸還令,將孩子歸還給蒂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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