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内政部采购组前秘书拿督阿都阿兹说,前副首相兼内政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曾书面指示,以加速处理将大马护照芯片供应的合约颁给德达飞讯(Datasonic)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信。
阿都阿兹是控方第33名证人,他今日在主控官阿末沙兹里副检察司引导下,在庭上念出阿末扎希在2015年10月15日,在德达飞讯一封志期2015年10月13日的信函上,亲笔写下:“所有‘概念性验证(POC)已完成,希望能尽快发出授权信,正如内政部同意那般”的注解。
早前,阿都阿兹是在2015年10月22日接获该信函和注解,并确认注解的字迹属于阿末扎希,因为阿末扎希曾通过此注解方式,向他下达指示。
该授权信提及,德达飞讯公司将供应多达1250万个护照芯片长达5年,从2016年12月至2021年11月30日。
阿末沙兹询问阿都阿兹,部长是否会下达如此要求迅速处理事务的指示时,阿都阿兹指此事不常发生。
阿都阿兹指出,他曾于2015年10月19日与德达飞讯公司召开会议,该公司在会议中同意将供应合约的价钱,从3亿2500万令吉,降低至3亿1875万令吉。
他说,内政部最终在2015年12月15日将授权信发给德达飞讯公司,该信函由时任内政部秘书长签署。
他续指,该授权信是在阿末扎希通过注解提出相关要求下,才提早发出。
阿末扎希被指滥用健康思维基金会资金而面对47项控状,分别为12项刑事失信、8项收贿和27项洗黑钱控罪。
此案将于下周三(19日)续审。
不认同3理由需加速发信
阿末扎希辩护律师哈米迪辩称,阿末扎希在2014年9月6日,于德达飞讯公司志期2014年8月21日的信函上写下注解,指原有护照供应量在合约届满前已达最大期限,因此要求德达飞讯公司供应护照,并指基于护照短缺,才有必要加速发出相关授权信,但阿都阿兹不同意此说法。
阿都阿兹也完全不认同,哈米迪指授权信是在3大理由下加速发出,即概念性验证已完成、护照属我国公民及政府的重要文件,以及原有合约的护照芯片供应量已达极限,因此才会出现护照短缺问题。
阿末扎希另一名辩护律师阿末再迪在盘问阿都阿兹时指出,阿都阿兹指他不确定是否尚有其他公司也如德达飞讯科技公司一般,有能力提供相同服务,唯他认为若相关公司不符合程序,当局不会发出授权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