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0日讯)允准员工回来作业,公司董事被判监禁!
一名华裔董事在没有获得批准下,深夜时分允许员工在回收工厂作业,今日被控上法庭时认罪,被判罚款1万令吉和监禁7天。
若无法缴付1万令吉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替代。
行动管制◢ 无批准信允准员工开工 华裔董事被判罚1万 监7天"/>
控状指出,被告王令聪(译音、39岁)在本月4日深夜11时50分,在峇甲亚兰工业区允许两名巫裔男子回来作业,触犯1988年传染病防范及控制法令第22(b)条文。
有关工厂是将乳胶再循环,制成地垫。
此外,另有23名男子因抵触传染病防疫及管制条例,今日被控时皆认罪,并被判罚款1000令吉和监禁7天,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1个月监禁替代。
23名被告年龄介于18岁至41岁,他们各于3月27日至4月13日期间被发现违反行动管制令。
副检察司为奴鲁胡斯娜,推事为阿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