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查車牌課題誹謗勝訴 TV3獲准上訴
(布城27日訊)聯邦法院今日就霹靂州前大臣拿督斯里尼查在WWW1車牌課題,起訴TV3誹謗勝訴案,批准TV3提出的上訴申請。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為首的五司,今日聆聽TV3代表律師劉德發提出的有司法偏見申請論點后,作出上述決定;上訴庭在早前推翻高庭裁決尼查敗訴,改宣判尼查勝訴。
劉德發今日原定要提出8個論點,但五司最終只聆聽其中一項論點,即無論是否有明顯的偏見,都必須考慮答辯人和上訴庭法官之間的關係。
他說,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與尼查有私交,同時莫哈末阿里夫在上任為司法專員時,曾經是伊黨的法律顧問,因此存有司法偏見。
指報導影射為叛徒
其余四司是東馬大法官里察馬拉尊、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蘇里亞迪、丹斯里阿末馬阿洛及丹斯里莫哈末阿芬迪。
在2012年7月10日,尼查因不滿其有關WWW 1車牌推特貼文被扭曲,而入稟高庭起訴TV3和其高級製作人羅哈妮嘉誹謗,索償5000萬令吉。
高庭于2013年4月12日,以3大理由,即答辯人辯詞屬實、受約束特權和評論中肯,駁回尼查的起訴;尼查不滿判決,再提出上訴。
在訴狀中,尼查指TV3于去年5月30日的晚間新聞報導中,影射他是一名叛徒、反蘇丹的政治人物、試圖煽動民眾憎恨柔佛蘇丹、指責柔佛蘇丹濫用公帑購買車牌及濫權、指責柔佛州蘇丹為私利而干預柔佛州行政等。
他把TV3、TV3新聞及時事組高級製作人羅哈妮,列為此案第1及第2答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