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協經濟共同體後 不會有大批外勞自由流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東協經濟共同體後 不會有大批外勞自由流動

(吉隆坡27日訊)國際貿易及工業部(MITI)部長拿督斯里慕斯達法指出,東協經濟共同體(AEC)不會導致大批外勞在區域內自由流動的問題,該協議只讓7項相互認證協議(MRA)下受承認的專業人士,因此將促進東協專才流動。



慕斯達法說:“東協服務提供者流動協定(ASEAN Movement of Natural Persons Agreement),概述了服務提供者臨時入境或臨時居留的入境手續。該協定下的範圍,將限制在商務訪問者,以及合約服務供應商。”

促進專才流動

他今日出席東協經濟共同體媒體匯報會時,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東協經濟合作部高級董事拉威德蘭。



他說,相互認證協議促進東協專才流動,東協至今已落實7項相互認證協議,包括工程、護理、建築、醫療、牙醫,及會計等服務的相互認證協議。

“有關專才需要取得特定的認可和認證。比方說,工程師需要向馬來西亞工程師管理局註冊,並取得東協註冊工程師制度(ACPE)的認證。”

他指出,因涉及多個成員國,勞力自由流動的事宜不想草率決定,故會和相關成員國在考量到各國條規的情況下進行洽談。

“我們不期望看到東協經濟共同體,出現類似歐盟(EU)的自由勞動力流動課題。為了避免有關課題,成員國需要制定透明的規則和規例。”

參展擴大出口
中小企業要自強

邁向東協經濟共同體,我國中小企業需要參加展覽,並積極擴大出口,滲透更多市場,以加強競爭力。

針對國內中小企業是否已做足準備,迎接東協經濟共同體,慕斯達法坦言,不大可能國內所有中小企業都已準備好,迎合東協的競爭力水平。不過,通過參展及擴大出口市場,將有助于提高國內中小企業的競爭力。

“國內不少中小企業已滲透外國市場,如印尼和汶萊。無論國內有多少企業已衝出海外市場,我們相信,通過中小企業展覽,以及商業理事會的協助,可讓中小企業滲透並出口至更多國家。”

針對東協成員國是否準備好迎接東協經濟共同體,他說,將多個不同文化的國家組成一起並不間單。所以,不指望迅速落實,按部就班的模式比較切實際,也可避免誠信的問題。

他舉例,從世界銀行《2015年經商環境報告》看來,每個成員國的發展程度不同,所以對東協經濟共同體的準備和接受程度也有別。

“鄰國新加坡居冠軍,仍是全球最親商國家,在‘設立企業’指標上排行第6。然而,較落后的經濟體,如緬甸的親商排行則排行第177,在‘設立企業’指標上排行第189。這顯示,成員國對東協經濟共同體的準備程度不同。”

他指出,即將于2015年底落實的東協經濟共同體,我國方面目前落實率已達到約83%,相信年底可增至逾95%。

東協成員國對2015東協經濟共同體的準備程度
國家 親商排行(共評估189個經濟體) 設立企業 取得信貸 保護少數投資者 納稅 跨境貿易
新加坡 1 6 17 3 5 1
大馬 18 13 23 5 32 11
泰國 26 75 89 25 62 36
越南 78 125 36 117 173 75
菲律賓 95 161 104 154 127 65
汶萊 101 179 89 110 30 46
印尼 114 155 71 43 160 62
柬埔寨 135 184 12 92 90 124
寮國 148 154 116 178 129 156
緬甸 177 189 171 178 116 103
資料來源:世界銀行《2015年經商環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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