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發展部建議修兒童法 李霖泰吁先辦對話會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婦女發展部建議修兒童法 李霖泰吁先辦對話會

(吉隆坡27日訊)馬來西亞防範罪案基金會副主席丹斯里李霖泰籲請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先舉辦涉及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公共對話和協商座談會,才把任何修正2001年兒童法案帶入國會。



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拿督羅哈妮日前建議修改2001年兒童法案,以將鞭打孩子視為犯罪行為,懲罰虐待兒童的罪案。

他發表文告指出,任何修正法案、介紹有關兒童的新法律或任何建議應謹慎進行。

“所有的利益相關者應有機會表達自己意見,特別是家長、非政府組織和民間團體,因為它會給兒童的未來帶來深刻的印象及其家庭的利益。”



他也說,有家長認為鞭打有時還是需要的。對于父母或監護人因紀律問題而鞭打孩子並不能與虐待兒童的罪行相提並論。

“鞭打並不能成為管教學校兒童最好的解決辦法。對于有問題的孩子,我們應該給予輔導,同情和理性的態度對待他們是最可取的。”

“這需要一定的技巧,並不是每個家長都能做到。這就是為什么家長需要這些技能,他們應該花時間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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