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慧芳︰譴責暴力
這一群為數約20名的年輕人,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
他們參與獲政府批準的五一反消費稅大集會,卻不遵守……不對,是故意破壞和平集會的氣氛。
他們聲稱是“反法西斯陣線”,卻在集會上行為暴力,不只釋放彩色煙霧彈、在路面噴漆,更與伊黨志工團和記者爆發肢體衝。
更令人不齒的是,這些年輕人行為激進及暴力,卻以手帕掩臉,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他們這種行為,絕對不是和平請願或個人自由表達意願,而是暴力行動,同時也威脅到其他人的安全。
當擁有無數人參與的大集會,有人出現脫序行為,負責維持和平的警察就該出手制止,並將滋事者帶離現場。
我相信,警方在這種情況下捉人,參與集會的愛好和平者一定認同及讚揚,因為和平與自由,不代表可以脫序及行為暴力。
同時,警方也可以行動向人民證明,他們絕不向暴力妥協,及公平執法。
可是,情況似乎相反。
警方被指責雖然目睹滋事者攻擊記者,卻沒採取任何行動。
警方再次失去,用行動重新建立民眾信任的機會。
請用行動贏取尊重
警方高官常感嘆,警察不獲民眾尊重,可是,這是誰造成的?
當這群所謂“反法西斯陣線”年輕人,手持彩色煙霧彈製造不安情緒時,警察在哪裡?
當這群年輕人向現場的志工團及記者行使暴力時,警察又在哪裡?
和平集會最怕兩事:
一:有心人混入集會,故意滋事及行使暴力,令民眾對和平集會反感及不參與;
二:一旁維持和平的警察,看到有人滋事后,只是在遠處觀望及拍照。
警方高官最大的挑戰,是用行動來贏取人民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