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前先改醫生守則 醫協主席:否則會舉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截肢前先改醫生守則 醫協主席:否則會舉報

(吉隆坡4日訊)大馬醫藥協會主席拿督達馬希蘭指出,要外科醫生根據伊斯蘭刑事法,執行截肢手術的一方就必須修改醫生專業守則。



他說,在修改守則之前,任何參與斷肢法的醫生,大馬醫藥協會將舉報他們違反醫學倫理。

達馬希蘭接受“大馬局內人”詢問時,這么指出。

吉蘭丹州政府日前揚言,一旦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丹州將聘請外科醫生進行截肢手術,引起嘩然,大馬醫藥協會直批這“違反醫學倫理與實踐”。



達馬希蘭日前已發文告重申,醫生受訓于關懷、照顧與治癒,並需獲病人許可才能執行,即使這些人是罪犯。

不過,穆斯林醫藥與衛生從業員協會主席阿茲米,則批評達馬希蘭的談話並不專業,有關言論並沒有顧及穆斯林的感受。

他說,穆斯林醫生不僅根據伊斯蘭醫學方式執行診療工作,同時也是支持伊斯蘭法。

但是,達馬希蘭強調,大馬醫藥協會尊重國內各種族和宗教,可是除了醫藥問題,該會並沒有談論宗教問題的資格。

他重申,該會才是唯一授權執行和監督醫生專業守則的組織,根據醫藥法令,也是禁止強迫性的截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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