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再援引集會法令 3青年領袖又被控
(吉隆坡8日訊)早前在4月28日獲判釋放但不代表無罪(DNAA)裁決的大馬青年團結陣線(SAMM)主席峇魯希山、宣傳主任艾迪諾和全國大專生團結陣線(SMM)主席莫哈末布哈禮,將再度被警方援引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5)條文提控。
3人的代表律師艾力克保森指出,他們是在昨晚10時收到警方的傳票,要求他們于明天出庭面審。
“我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的做法感到費解,既然上訴庭已裁定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5)條文違憲,為什么他還是要用同樣的條文來提控他們呢?”
他指出,這已經嚴重影響我國司法制度,而且對方是在藐視上訴庭的裁決,因此他不排除將對阿都干尼採取行動。
峇魯希山、艾迪諾和莫哈末布哈禮于今年1月29日,被控在去年12月31日晚上9時舉辦抗議百物漲價集會時,沒有提早在10天前通知金馬警區主任,因此牴觸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1)條文。不過,他們已在4月獲判釋放但不代表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