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亮提醒林冠英 “先協調才發表偉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陳嘉亮提醒林冠英 “先協調才發表偉論”

(檳城9日訊)民政黨檳州州委陳嘉亮說,檳首長林冠英應先協調檳民聯各黨意見才來發表偉論,因為在上兩週,檳州伊斯蘭黨唯一的州議員兼檳伊斯蘭理事會主席拿督沙力曼,才發表公開支持吉蘭丹州政府的伊刑法。



他今日針對檳首長林冠英指,民聯檳州政府不會允許伊斯蘭刑事法在檳州實行,同時也要國陣表明有關回教刑事法在檳城的立場一事,發文告作出回應。

舉辦更多對話會

他說,檳州伊斯蘭理事會隸屬檳民聯政府,當時沙力曼文告也指,理事會將會舉辦更多有關伊斯蘭教法典的座談會及對話會,讓更多穆斯林及非穆斯林了解伊斯蘭教法典的好處。



他說,就算伊黨在檳只有一位州議員,但檳州民聯政府也在2010年通過40個非穆斯林嚴禁使用的所謂伊斯蘭專用字眼。

“相比剛落實全國伊刑法的汶萊,也只不過限制19個字眼,吉蘭丹也只有24個。讓人百思不解的是,檳州民聯政府非穆斯林議員佔絕大比數,為何不敢推翻這項比汶萊及吉蘭丹更嚴峻的法案?”

他說,根據上述例子,試問,檳首長又如何能夠保證在丹州通過伊刑法后,檳州不會跟隨丹州的腳步實現伊刑事法?

他說,2012年5月15日,在檳州伊斯蘭地庭審理的一宗非穆斯林案件,一位來自印尼的女天主教徒被判罰款3000令吉(或入獄2個月替代)兼坐牢14天;相信這是檳城首宗非穆斯林被伊斯蘭法庭定罪的案件。

他說,為何林首長一直不對這個案件作出詳細解釋,或者正面回答各方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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