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虎殞落(第22篇).經手案件多不勝數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猛虎殞落(第22篇).經手案件多不勝數

卡巴星從1969年當執業律師后,經手案件不勝其數,除了2005年出意外那段時間,其他時候似乎一年到頭,都可以在法庭看到其蹤影。



販毒案、謀殺案、軍火案、內安法令扣留案等許多大小案件,都有其個人的故事,單是販毒案就有許多講不完的故事。

卡巴星過去平均每月要處理案件近百宗,在他意外逝世的4月份裡,就有97宗案件需要交由其他律師代理,由此可見,在他45年執業律師生涯裡,除非全部有紀錄,否則很難掌握他到底打過多少場官司。

在整理卡巴星生平事跡的同時,發現原來還有許多案件都未能一一盡錄,因此唯有精簡方式帶出這些曾經由卡巴星經手案件的故事。



★毒販絞刑前一晚獲國家元首寬赦

1對夫婦原本同時被控販毒,為夫者為了孩子有人照顧,願意認罪換妻子自由,就在他和家人于1994年5月11日,在加影監獄享用最后一餐時,卡巴星則在傳真機旁,分別向國家元首和總檢察長傳真要求寬赦和暫緩刑罰申請。

卡巴星告訴國家元首,指陳姓囚犯認罪原因,即希望妻子能夠逃過死刑,而且願意為所為承擔一切刑罰,結果陳氏面對死亡的勇氣打動了國家元首,卡巴星在晚上8時接到赦免局發出的暫緩令。

陳氏家人當時已在廟堂裡穿著黑衣祈禱,卡巴星還致電到廟堂要他們脫下黑衣,並把棺木收起來。

陳氏一直關在監獄直到1995年接獲監獄局正氏通知,他獲得寬赦,他也是卡巴星執業25年來,第1位獲得寬赦的販毒被告。

★少年謀殺補習老師女兒

1名12歲又9個月少年于2002年5月30日,在補習老師文良港住家,因不堪遭取笑,以利器刺死教師的11歲女兒。

高庭于2003年7月1日宣判他謀殺罪名成立,並根據2001年兒童法令第97(2)條文將他扣押監獄,等候國家元首發落,之后上訴庭和聯邦院也駁回少年的上訴,他只能扣押監獄,等候國家元首發落。

代表少年的卡巴星律師認為,聯邦法院的判決影響深遠,因為聯邦法院在判決中指3權分立並不是大馬憲法里的條款,但當時負責國會與司法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納茲里則在國會中指大馬存在3權分立。因此卡巴星認為政府與司法之間存在不同的見解。

★阿魯柏拉卡桑販毒案

勞工阿魯柏拉卡桑在1986年于北海被捕,高庭于1992年宣判他販毒罪成判處死刑,于是其家人便找卡巴星協助上訴。

當時卡巴星答應接下此案是附帶條件,即阿魯柏拉卡桑需要協助他挑戰一些法律。

卡巴星在聯邦法院要鑑定此案的證明標準,是取于表面罪名或是排除合理疑點,聯邦法院當時第1次以七司會審,而且在聯邦法院未裁決前,所有類似案件都被迫擱置,法院最后于1996年7月27日,以4對3多數裁決,案件是以排除合理疑點為證明標準。

這項裁決也解決過去不同法官對相同法律有不同詮釋的疑惑,這項裁決讓阿魯柏拉卡桑和許多被告重獲自由,因為證明標準提高了。

★新加坡禁穆斯林女童上學戴頭巾

2002年,4名穆斯林女童因在新加坡遭校方禁戴頭巾,學生家長于是找卡巴星作代表律師挑戰有關禁令。

但新加坡政府卻拒絕發出工作准證給卡巴星前往新加坡,並指卡巴星此舉是干預新加坡政治。

卡巴星認為,新加坡禁止穆斯林女生戴頭巾的同時,卻允許錫克人包頭巾做法無法令人信服。

更有人認為,雖然卡巴星一直反對伊斯蘭刑事法法,但這也是他在伊斯蘭方面的唯有貢獻。

★澳瑪烏那成員闖軍營搶軍火

澳瑪烏那組織于2000年闖入霹靂宜力軍營,搶走一批軍火,策劃推翻政府,嚴重威脅國家安全。

隨后15名偽軍及另外12名涉案成員逐一走出森林向警方自首,並在首領阿敏被捕后,警方宣佈成功破案。

整個案發過程中,有2名軍警人員殉職,及另外數人受傷。

2001年12月28日,高庭宣判其中19人被控向最高元首發動戰爭罪名成立,3人被判死刑,另外16人終身監。

至于卡巴星代表的奧瑪烏那組織首領莫哈末阿敏則被宣判死刑。

★前宗教司向法官丟拖鞋

2012年1名前宗教師胡斯蘭因不滿聯邦法院三司撤銷其訴訟,憤然兩次向法官丟擲拖鞋。

他是因為不滿聯邦直轄區宗教理事會以紀律問題為由,將他趕出清真寺宿舍,而提出法律訴訟。

胡斯蘭最終遭聯邦法院判藐視法庭罪名成立,監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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