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滽︰伊刑法──馬來西亞華裔的困境?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李俊滽︰伊刑法──馬來西亞華裔的困境?

馬青署理總團長



最近由伊斯蘭黨國會議員提議的伊斯蘭刑事法私人法案課題,已引起人民的廣泛關注,尤其是非穆斯林。

無論伊黨是否將在來臨的6月或9月份,向國會提呈落實伊刑法的私人法案,非穆斯林都應有自己對于實行伊刑法的立場。

對于伊刑法,一些華裔認為只要伊刑法僅在穆斯林身上實施,對于非穆斯林並無影響,甚至有者支持它,認為這有助降低犯罪率。



但相信大多數的華裔都會認為,這影響到非穆斯林的長遠利益,並與現行的聯邦憲法和刑事法律制度相反,現今我國刑事法典適用于大多數的刑事案件。

聯邦憲法並未說大馬是世俗國,事實上,憲法授權各州關于伊斯蘭法律的立法權,因此,它創建了一個情況,即各州可立法屬于自己的伊斯蘭法律。

很多人可能會問,伊斯蘭黨知道提議私人法案,可能影響非穆斯林的支持,為何還要這么做?巫統也宣稱,只要是符合伊斯蘭原則,他們不能反對伊黨提呈的伊刑法私人法案。

在這個課題上,伊黨和巫統面對平衡各自成員黨反對伊刑法私人法案的問題,以維護各陣線的團結。政治歷史已經證明,伊黨曾在許多場合提出要在吉蘭丹和登嘉樓落實伊刑法,都因技術問題而無法進行。

通過觀察,我們可看到與日俱增的伊斯蘭法庭,同時在丹州禁止的彩票案及面對的“清真”問題,已影響一些非穆斯林企業和製造商生產食品的出口。

更令人擔憂的是,最近在汶萊實施的伊刑法,無疑將加劇伊黨在丹州引進伊刑法的通過。

至今,沒人可保證落實伊刑法不會影響非穆斯林利益,為何我們要引入一套可能影響現有刑事法律制度的新法律?

我國現有的法律制度、刑法系統已經過測試及良好的實施,它已被穆斯林和非穆斯林應用了差不多60年,若是為了控制犯罪率,我們需要的是提高刑事法律的執行,而不是建立伊刑法。

作為政黨,也不應推行會影響和諧的法律,而且一套源自逾百年多前的刑事法,可能過于苛刻和不實際,也違反了現今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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