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山慕丁:車主投訴過時 重檢討隔熱膜條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希山慕丁:車主投訴過時 重檢討隔熱膜條規

(吉隆坡23日訊)交通部代部長拿督斯里希山慕丁說,政府將檢討和研究修改汽車隔熱膜的條規。因他接獲許多民眾透過社交媒體或來函表達意見,指隔熱膜限制條例過時。



他說,交通部今早在會議中商討此事,並指示副部長拿督阿都阿茲卡巴拉威及秘書長拿督龍仕湖,舉行特別工作坊,研究有關隔熱膜使用、執法及安全性。

希山慕丁今日發表文告指出,工作坊將于6月2日及3日在雪州莎阿南進行,與會單位包括內政部、貿消部、貿工部、衛生部、財政部、天然資源及環境部、警方、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首相署及國行。

學術代表參與其盛



他也說,學術代表將參與,包括理大、博大、非政府組織包括汽車入口商協會、汽車公會、隆雪汽車暨銀業公會、大馬消費人聯合會、馬來西亞防範罪案基金會等。

“工作坊將探討汽車隔熱膜標準,並會依據聯合國汽車條約R43(安全車窗)為根本,以及消費者對使用隔熱膜的了解管道。”

他續說,該工作坊分為5階段,分別由陸路交通局、馬來西亞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警方、貿消部及貿工部主持。

他指出,工作坊結束后將會提呈報告給內閣尋求通過,警方也同意以內閣通過的結果執法。

電腦驗車中心
無權力開罰單

電腦驗車中心今日澄清,該中心無權發罰單給隔熱膜檢驗不過關的車主。

該中心今日通過文告向《中國報》指出,只有陸路交通局及警方,才能發罰單。

該中心是就本報5月17日的一則新聞,而做出上述回應;報導引述馬來西亞汽車音響裝飾冷氣公會會長林美珠談話說,車主在電腦驗車中心檢驗車子時,因為隔熱膜透光度不符合規格,而遭開罰單。

電腦驗車中心披露,該中心對隔熱膜的檢驗,是根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下進行。

“條文已規定,車前鏡透光度不能少過70%,車后鏡和側鏡,則透光度不能少過50%。”

文告指出,車鏡透光度是其中一項強制檢驗項目,根據法律條文,如果有檢驗項目不過關,則車主必須再進行另一輪的檢驗;此外,該中心也不會拆下不符合規格的隔熱膜。

“我們促請消費者,不要隨意輕信業者聲稱他們出售的隔熱膜,是獲得當局批准。”

交警接受任何修正案
“最重要確保安全”

(八打靈再也23日訊)交通部決定修改汽車使用隔熱膜的條款,交警則表明不反對任何修正案,最重要的是確保安全。

武吉阿曼交警主任莫哈末弗安高級助理總監接受《星報》訪問時指出,他們不反對任何修正案,最重要是人身安全。

“若隔熱膜的顏色太黑會阻擋視線,以致執法人員在檢查車輛時,無法看清車內情況,包括檢查乘客及是否有武器。”

他是針對交通部副部長拿督阿都阿茲卡巴拉威,早前透露交通部決定修改汽車使用隔熱膜條款一事,作出回應。

阿都阿茲卡巴拉威日前聲稱,交通部決定修改汽車使用隔熱膜的條款,並召集涉及的執法單位及非政府組織,下週召開特別研討會,商討修改條款的細節。

他說,修改的條款詳細內容,須胥視研討會議決而定,並作為部門草擬新條款的指南,而研討會的決定只涉及部門執行層面,所以不需呈交內閣討論。

另一方面,大馬道路安全局總監拿督譚榮華指出,舉辦研討會是讓公眾發表意見的最佳途徑。

“參與研討會的有交警、陸路交通局官員及消費者,不應太過于倉促作出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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