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少年無罪判決推翻 警員須守行5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誤殺少年無罪判決推翻 警員須守行5年

(加央30日訊)由于控方挑起有力疑點,高庭推翻推事庭判誤殺少年的年輕警員無罪的判決,判處被告須守行5年,並以2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



莫哈末沙里占(29歲)被控于2011年8月6日早上9時30分,在盧布西叻聯邦墾殖區用頭盔拋向14歲少年莫哈末蘇利興,導致少年的摩哆翻覆,重傷不治,觸犯刑事法典第304(A)條文,即疏忽致死。

被告早前兩度獲得推事判無罪釋放,副檢察司峇迪勿斯上訴至高庭。

高庭司法專員阿布峇卡今日說,由于控方挑起有力的疑點,他推翻推事庭的判決判被告。



莫哈末蘇利興于2011年8月6日,與朋友沒戴頭盔分騎2輛摩哆,遇到正巡邏的2名警員,警員欲截停他們,但他們逃走,被告卻以頭盔丟向死者,導致他的摩哆翻覆受重傷。

莫哈末蘇利興送到加央傅芝雅醫院搶救后,再轉送亞羅士打蘇丹娜峇希雅醫院治療,同年9月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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