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李顯龍律師要求 鄞義林撤誹謗性貼文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接受李顯龍律師要求 鄞義林撤誹謗性貼文

(新加坡26日訊)涉嫌撰寫誹謗性貼文的部落客鄞義林,接受總理李顯龍代表律師的要求,即在今午5時撤下所有相關貼文和影片。



鄞義林在其部落格上載該名律師的來信,也發明聲明說,他在下午5時撤下了有關貼文和影片,同時也說本身今早才接到對方律師的來信,故要求延長期限讓他針對準備支付總理多少賠償一事,做出慎重的考慮。

鄞義林(33歲)15日刊登一篇名為“你的公積金款項去了哪裡?城市豐收教會審訊的啟示”的部落格貼文,並在18日收到李總理發出的律師信。

總理的代表律師文達星較早前說,,若該部落客今午5時前撤下所有相關貼文和影片,總理將不會索取加重賠償,否則該部落客需將加重因素考慮在賠償內。



他指有關貼文極具誹謗成分,影射李總理身為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主席,失信國人公積金戶頭裡的款項,鄞義林若不在今午5時前表明準備支付總理多少賠償和律師費,總理將對他採取法律行動。

鄞義林隔日應要求刪除貼文,週五也在部落格上刊登道歉啟事,對於他的指責給李總理帶來的“困擾及難堪”,作出毫無保留的道歉,同時公開給予李總理律師信的回函。

誠心道歉

文達星今早回信說,鄞義林在信中承認,具指責性的貼文有意圖影射也被理解為李總理刑事失信國人繳付給公積金的存款,並且作出毫無保留的道歉,令總理及公眾認為他心懷悔意,承認錯誤,誠心道歉,並且保證不再做出具誹謗性或相關的行為。

不過,鄞義林在週六上載的YouTube影片中,堅持自己做出指控是“對”的,並指自己做出的指控是“真相”,及指李總理索賠不是為了執行法律權利,而是為了中傷他的人格、詆毀他,這與他之前做出的道歉自相矛盾,顯示他並不“後悔”做出這些指控。

重刊貼文加重傷害

文達星指出,鄞義林接到索償信後,兩次在上週二和週六,重新刊登他在城市豐收失信案被告所為與公積金存款之間所做的“虛假且惡意”的對比。

他說,這些文章與影片都加重對李總理造成的“傷害與困擾”,李總理有權索取加重賠償。

“鄞義林若在周一下午5時前撤下相關文章與影片,並給予書面保證不再通過類似文章加重傷害,李總理將在這些文章與影片不再被刊登的條件下,不向他索取加重賠償。”

他說,鄞義林只需在下午5時前,表明準備針對18日的索償信及上週五的信件所提及的事項,支付總理多少賠償。

“鄞義林最新的貼文顯示,他早前的道歉和承諾都並非真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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