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珮珍︰村長的穿衣論!
居鑾辦事處主任
一般人的想法, 村長和村民一樣,住在同一個村子裡,可能是你是他的鄰居,和鄰居家的叔叔或伯伯沒兩樣。
鄰居家的叔伯,常都是身穿短褲T恤拖鞋的走動,有些甚至是打赤膊,只穿短褲,大家都習以為常,因為,自己家中的父親或叔伯,也是這種打扮。
居鑾縣長日前在新村村長就職禮上提醒村長,在接見村民時,要注意衣著,不要以T恤和拖鞋示人,理論上是說得過去,但要村長時刻穿著正式服裝,對他們而言就有點難度了。
一些村長從事農業工作,又或者從事勞動工作,平日都是穿工作服,而收工回家或休息日,很多時候都是穿輕便的短褲T恤到咖啡店坐坐,和村民喝茶,順道了解民情。
如果說,當了村長后就不能穿短褲T恤,有點說不過去,村長亦是平常人,這身打扮並無不妥。
當然,如果村長出席宴會、官方活動等,還是這等打扮,就真的大大不妥,也不得體。在什么場合就穿什么衣著,不只是村長,老百姓都要注意。
村長就在自家周圍,村民如果有事求助,隨時可上門,更不需禮儀周到,難道村民到了村長家門前時,村長叫他等等,先換套正式的服裝才接見?
村長是政府官職裡屬于最接近民眾的領袖,村民想要的是一個真正了解村子和村民需要,協助改善村子問題的人。
一個穿著或許隨意,但能做事的村長,實在是好過一個只注著打扮和外表,卻什么都做不到的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