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殺人魔庭上呻吟不作答 法官宣佈四度延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文冬殺人魔庭上呻吟不作答 法官宣佈四度延審

(淡馬魯12日訊)原定今日自辯的文冬“殺人魔”拉比丁沙迪,再次在庭上頻頻呻吟感痛,對辯護律師及翻譯員的詢問一概不答,法官在宣布第四度展延此案時,希望辯方律師確保被告下次上庭時不要再有藉口。



這案件之前曾因主控官生病入院、翻譯員沒出席及被告被鞭24下,傷口疼痛而三次展延。

法官拿督阿都卡林今天似乎也預料被告會“耍花樣”,在庭上對被告的“把戲”邊微笑邊搖頭。

獄卒抬起強烈慘叫



法官問監獄官羅曼伊,被告是否在獄中也是頻頻慘叫,獄官說他只是不發言,甚少呻吟。

辯護律師黃忠福則說,早前曾與杜順翻譯員阿諾波卡沙探訪被告,花近20分鐘嘗試與被告溝通,但被告不發一語。

宣佈展延審訊日至7月4日后,法官以“開玩笑”口吻告訴黃忠福,下次開庭時,希望被告不會突然有其他身體部位出現疼痛。

被告今日在法庭斜坐在輪椅上,與上次出庭一樣頻頻發出“嗚!嗚!嗚!”,手放在腰際臀部,對辯護律師及翻譯員的詢問一概不答,獄卒嘗試將他從輪椅上抬起來,他發出強烈慘叫聲,讓獄卒無從下手。

主控官西蒂也呈上監獄駐診醫生克來汶的檢查報告,證實被告已痊癒,可以上庭自辯。

新聞背景
姦殺少女若罪成死刑

來自沙巴的拉比丁沙迪(43歲,無業),被控于2009年3月7日晚上11時30分至次日凌晨1時50分,在文冬吉打里新村一住家,涉嫌謀殺17歲華裔少女郭婉晶,觸犯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此條文一旦定罪,唯一刑罰為死刑。

被告同時被控涉嫌將女受害人強姦致死,觸犯刑事法典第376(4)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面對高達30年的監禁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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