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律師公會建議 設3人仲裁庭處理改教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穆斯林律師公會建議 設3人仲裁庭處理改教

(吉隆坡13日訊)馬來西亞穆斯林律師公會主席再努里扎建議,設立3人組成的仲裁庭,處理改教而衍生的撫養權案件。



他指出,有關仲裁庭成員應包括民事法庭司法代表、伊斯蘭高庭司法成員及由蘇丹或元首委任人士。

他說,民事法庭及伊斯蘭法庭各一代表,能保障離異夫婦鬧出分歧的各相關利益。

“因非穆斯林不願意到伊斯蘭法庭,而穆斯林卻擔心民事法庭不公平審案,而不願意訴諸民事高庭。”



再努里扎接受網絡媒體“當今大馬”訪問時認為,政府必須修正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與各州伊斯蘭家庭法(伊斯蘭法),賦權仲裁庭來審理這類案件。

他認為,一旦仲裁庭在撫養案上做出任何定,蘇丹或統治者就可以宣佈結果,那案件就可了結,不可再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他指出,警方應該依據法庭喻令行事,而非採取所謂的中立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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