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佛青吁維護憲法 賦予人民信仰自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馬佛青吁維護憲法 賦予人民信仰自由

(吉隆坡13日訊)馬佛青要求政府修正憲法121(1A)條文,以確保非伊斯蘭案件交由民事法庭審理,並呼籲各方維護聯邦憲法賦予人民信仰的自由。



馬佛青今日發文告指出,早前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宣稱警方不會就改教子女撫養案,執行民事法庭判決的言論,已妨礙司法程序,讓人民對警方再度失去信心。

文告中指出,警方發表誤導性的言論令人遺憾,因此促請各方,尤其為執法單位維護憲法,確保非伊斯蘭案件只能在民事法庭審理,並尊重其判決。

文告中也指出,警方不應推託責任、而法官應勇于維護司法體系;民事法庭法官應善用憲法所給予的權限,而伊斯蘭法庭法官也要拒絕受理非伊斯蘭案件,以讓人民對國家司法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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