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慧芳:賴人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吳慧芳:賴人功

以前政治人物最擅“踢足球”,現在最厲害是“賴人功”。



“踢足球”,不是指一大班政治人物,在大草場上追球,而是被追究責任時,來一招四兩撥千金,再加一招乾坤大挪移,將“球”踢給別人。

好聽的,就叫逃避責任;難聽的,就叫有得賴就賴。

前朝檳州國陣時代,有一位高官就很會“踢足球”,你問他東,他先帶你游花園,你再問,就跟你來場“足球賽”,將責任“踢”給別人。



科技發達、時代時步,政治人物比以前更敢擔當了嗎?

也許部分人會,但在現實生活中看到的,卻是一些政治人物的“踢足球”本領更上一層樓,化成令不少人聞風喪膽的“賴人功”。

賴人功第一招,不只是有得賴就賴,還要罵得凶、罵得狠,將黑變白,白變黑。

第二招,要顯得我罵別人是道理、正義,別人罵我就是卑鄙無恥,再不然就是敵人派來的“走狗”。

這兩招加起來,形成厲害“賴人功”,雖不至于天下無敵,但也足以嚇到不少異議分子,不敢批評自己。

不信?

看看雪州巫統撤回伊刑法動議后,馬華民政行動黨爆發的口水戰。

選民被“玩死”

馬華民政與行動黨,互討功勞,也互責對方不敢反對伊刑法,總之就是不敢面對自己的盟友巫統與伊斯蘭黨,在伊刑法課題上頻頻互動,甚至還成立技術委員會研究與討論伊刑法議題一事。

你敢質疑或批評任何一方?小心他們的咆哮功,大罵你與他的政敵同一鼻孔出氣。一些人更絕,還會罵你與他的政敵一唱一和。

最近七大鄉團開腔,要求朝野華基政黨在伊刑法課題上團結華社力量,但眼中只有政治算盤的政客,哪會聽得入耳?

到最后,選民還是被政治人物“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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