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3日讯)六旬技工因手机、平板电脑皆私藏色情照片、视频,今日被控2项拥有猥亵物罪名,不认罪获以3000令吉保外。
被告唐来福(译音,62岁),来自关丹哈兹阿末,首控状指他于去年3月15日下午2时29分,在关丹哈兹阿末路某商店拥有的智能手机内,被发现内存色情照片和视频等猥亵物品。
次控状指被告于同日下午3时15分,在关丹阿益布爹路第79巷的住家,所拥有的平板电脑和外接硬碟,被发现储存色情照片及视频。
上述两案皆抵触刑事法典第292(a)(拥有猥亵物)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92条文下判刑。
罪成者可判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娜娃哈欣随后允许被告以3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展本月29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郭恩奇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