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麗萍 : 可以不用那麼僵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謝麗萍 : 可以不用那麼僵

面對“找吃”工具被充公,小販心急如焚發起罷賣行動,希望通過媒體報導,引起大眾與州議員注意,協助他們取回工具。



他們坦承自己有錯,承認不應將桌椅等較重物品置于臨時營業地點一角,惟認為檳島市政局應給予通融期,而不是今天才收到警告信,要求小販立即移走桌椅,明天就來充公物品。

市局對此指出,他們是在小販屢勸不聽的情況下,才發出警告信,並依據程序于24小時后採取執法行動。

人民尊重法律依法行事,執法機構嚴厲執法有錯就罰,才能有效建設有秩序的社會,因此我絕對舉雙手及雙腳贊成市局執法小組充公小販遺留下的物品的舉動。



可是市局必須理解,在面對不同的人和事物時,需有不同的做法。

在這起巴剎風波上,市局面對的是過去30多年來無執照營業的小販。不管是在前朝國陣州政府或現今民聯政府管轄下,他們均不曾被市局取締,一直相安無事的做生意。

他們已習慣不被對付,當他們接到警告信時,也因誤以為獲得7天通融期,而沒立即搬走物品,最終遭到市局對付。

小販固然有錯,但市局若能理解小販們受教育程度不高,官員在一開始就跟小販說明若不配合,隔天即採取執法行動充公物品,相信就可避免這起風波的發生。

我無意為小販的錯找藉口,而僅希望市局可以此為借鑒。嚴厲執法的同時,也應讓違例者清楚若不配合所會遭遇的下場。

說多一句,對方或許還是不會遵守法律條規,但絕對可免去讓對方有爭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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