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首長官車泊車爭議‧5報人組織:歡迎辯白澄清 “勿亂添罪名傷害中文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檳首長官車泊車爭議‧5報人組織:歡迎辯白澄清 “勿亂添罪名傷害中文報”

(檳城18日訊)檳州5個報人組織針對《中國報》報導檳首長官車泊車的爭議,造成《中國報》被冠上“國陣宣傳員”莫須有罪名一事,今日發表聯合聲明。



這5個組織包括檳城報界俱樂部、檳州中文媒體記者及攝影記者協會、北馬記者職工會、檳城報業僱員有限合作社,及威省報界協會。

聯合聲明指出,身為新聞從業員,只要新聞有價值,且不涉及任何有違專業道德操守,那么不管其出處來源,新聞從業員可在求證下作出報導;《中國報》事件涉及報導首長官車,身為公眾人物,首長的言行舉止自然成為焦點及引起關注。

不接受莫須有罪名



“新聞從業員在遵守專業守則下,有必要取得對方回應權,以便對方可提出看法及作出辯駁。在涉及並非黑白清楚的爭議中,報紙不該成為判官,反之應該交由讀者作出判斷。”

聲明說,《中國報》及其他華文報,向來以跑社會新聞路線為主,首長官車被指違例事件有其新聞價值,也因此刊登在全國版,報導自然引起讀者關注,難免引來不同見解。

“我們歡迎有關涉及人士的辯白及澄清,但無法接受當事者以法官身分,宣判似是而非和莫須有的罪名。

“我們不會為首長官車的違例與否及對錯作出評論,卻認為在事件中任何報導及回應權,都不該貶低專業處理的能力,不該作出中傷、誣衊或誹謗的聲明,造成任何一方含冤莫白,也是不公不義之事。

“我們反對在未進一步求證下隨意針對任何一方作出標籤,對中文報業的指責,或造成讀者及公眾誤解,傷害中文報業的專業及前景。”

中文報業如在走鋼索

5大組織聯合聲明說,中文報業一直以來走在鋼索上,尋求在並非完美的採訪環境與條件下,在最大程度上作出不偏不倚的報導。

“國陣執政檳州時代,中文報也大篇幅報導在朝為官者的新聞,甚至可能因此招來執政者不悅,造成報人報導時步步為營。”

聲明說,308后中文報業繼續堅守崗位,檳州政權更迭后,中文報同樣重視朝野雙方,繼續大篇幅報導成為執政黨的原有在野黨,使得州政府政策廣為人曉。

“報人報導新聞后,被一方冠以國陣宣傳員、與巫統一唱一和等標籤,如果同樣情況發生在另一方,分分鐘將被另一方不滿者作出同樣指責,造成報人可能兩邊不是人,情何以堪?我們堅信真理越辯越明,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我們認為,或有必要在未來建立一個第三方監督機構,以化解任何涉及媒體的指責引發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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