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姐22日被控不宜見面 淡定伯打消共餐念頭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火爆姐22日被控不宜見面 淡定伯打消共餐念頭

獨家報導︰陳楸妤



(關丹20日訊)原有意約“火爆姐”開齋晚餐的“淡定伯”沈錫鴻,經司法界人士勸告不應在非常時期相見生事端,已決定打消共餐念頭。

“淡定伯”沈老今午接受《中國報》電訪時,對“火爆姐”西蒂法拉將于週二(22日)被警方提控一事,完全不知情,反而是通過媒體得知消息。

他說,提控與否是警方權力,他只能交由警方做決定,不能干涉。



不特意現身法庭

“相信她(火爆姐)會有律師陪同出庭,至于提控結果如何,我不能預計,也不會特意去法庭瞭解情況。除非我是被召為‘證人’,不然真的沒必要現身法庭。”

他也說,對于早前透露有意約她共餐,化解雙方不愉快的過去,但多位司法界朋友卻建議他打消此念頭,尤其是“火爆姐”將面對司法責任,兩人見面不合時宜。

總檢察署已發出提控“火爆姐”西蒂法拉的指示,她可能會同時被控刑事程序法典第427蓄意破壞條文和第506恐嚇條文,或是其中一項條文。

早前,彭亨州警察刑事調查組主任拿督查卡利亞曾透露,西蒂法拉因“防盜鎖砸車事件”于下週一被控上庭。

根據刑事法典,在蓄意破壞罪名下,如果蓄意破壞涉款是至少25令吉以上,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至于刑事恐嚇罪名,刑罰則視嚴重程度而定,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但如果恐嚇帶有害命、致傷成份或破壞財物因素,則可判最高坐牢7年。

另一方面,本報就警方將火爆姐提控一事,致電火爆姐西蒂法拉,但對方手機處理關機狀態,無法聯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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