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政府进一步放宽条例,允许未完成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夫妻,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州属之间跨州,但必须向警方申请批准信函。
远距离夫妻原本只能在两人都完成接种疫苗的情况下跨州,而且必须获得警方批准,如今已经获得放宽。
根据国家安全理事会周五(24日)发布的最新标准作业程序,但跨州的夫妻仍需向警方申请和展示多项副本。
“这包括双方的身分证副本、结婚证书副本、疫苗接种卡或电子疫苗接种证书、居住文件证明 ,或雇主的确认信。”
至于已完成疫苗接种的远距离夫妻,若要跨州见面,则不限于第二阶段州属,只需在申请时附上电子疫苗接种证书副本。
处于第三阶段州属的跨州标准作业程序和第二阶段一样。至于在第四阶段州属的人士,若要到其他处于第一、二和三阶段的州属去,也须向警方提出申请。
若是为了工作跨州,必须根据获得批准运作的信函或登记或员工证或雇主证实信。若为了接种疫苗,获准在经过路检时出示MySejahtera的预约或短讯。
目前处于第二阶段的州属是吉兰丹、霹雳、槟城、沙巴、马六甲、雪兰莪、吉隆坡、布城和柔佛;第三阶段为玻璃市、砂拉越、登嘉楼和彭亨;第四阶段是纳闽和森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