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財政部討消費稅制度 檳3金飾業協會呈7訴求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促財政部討消費稅制度 檳3金飾業協會呈7訴求

(北海25日訊)檳州興和打金職工會、馬來西亞印裔黃金珠寶協會及穆斯林金飾協會,已于6月25日擬7大訴求,提呈備忘錄給財政部,要求檢討消費稅征收制度。



檳興和打金職工會會長陳海祥于6月19日,連同穆斯林金商公會主席安瓦、印裔金商公會北馬代表峇仁聯合簽署這項備忘錄。

副會長馮瀚民與青年團秘書蘇永富等代表,之後到布城呈交備忘錄給財政部官員。

馮瀚民說,財政部對3個公會提出的訴求樂見其成,並會認真考慮打金業者的處境。



3個公會提出的7個訴求

1. 根據核定珠寶商計劃(Approved Jewelers Scheme,AJS),黃金庫存的差異將會被征收銷項稅(output),但打金商在打造金飾過程中肯定有耗損,打金商建議政府豁免5%的耗損銷項稅。

2. 黃金產品是高價值項目,業者建議對金屬珠寶首飾的消費稅降為3至5%。

3. 金屬業有四個階層,即進口、批發、工廠到零售,如果每個階段都得繳付消費稅的話,只會加重消費者負擔;因此建議消費稅僅加征在零售商的階段。

4. 根據AJS指引,新首飾就必須繳付消費稅;但對於舊首飾換新首飾的情況,消費者必須付雙重消費稅,公會建議在這種情況下,僅向新舊首飾的差價征收消費稅。

5. 欲申請AJS、核定貿易商計劃(Approved Trader Scheme,ATS)或核定委托生產商計劃(Approved Toll Manufacturer Scheme,ATMS),都必須獲得公會的推薦,才能提交給關稅局。

6. 呼籲財政部在擬定消費稅事項時,能邀請全國的金商組織一起開會;過去,馬來西亞金珠寶公會是唯一代表金飾行業參與消費稅草擬會議,其實我國還有很多獨立性的金商組織。

7. 建議政府讓金屬中介商,在現有的核定計劃下豁免預付進項稅,以解決他們的現金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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