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繼女監32年 繼父上訴遭駁回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強姦繼女監32年 繼父上訴遭駁回

(新加坡31日訊)繼父3年來非禮和強姦14歲繼女,被重判坐牢32年和鞭打24下后不滿上訴,結果上訴被三司法官駁回。



37歲的被告共面對18項控狀,包括他涉嫌在2009年9月至2011年10月期間,趁家人熟睡或不在家時,多次非禮當時只有14歲的繼女,后來還變本加厲,舔繼女下體,並2次強姦她。

2011年10月,他還趁繼女洗澡時,衝進廁所,把她推上沙發床強姦。當晚,他要繼女買黃梨汁喝,但不能讓她母親知道。

此外,被告也對受害者在內的2名繼女拳打腳踢。有一次,他不滿受害者用手機短訊和男性朋友聊天,就動手打她,還拉扯她的頭髮。



主控官以其中7項非禮、強姦和蓄意傷人的罪名提控被告,日前被重判坐牢32年和鞭打24下。當時,法官下判時指出,按照被告多項罪行的刑罰,原本一共得鞭打55下,但法律規定,每次判刑,鞭刑頂限為24下。但是,被告還是認為刑罰太重,上訴要求減刑。

然而,三司法官趙錫燊、潘文龍、羅賜安,今早駁回他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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