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申請手續繁雜 要離婚應先協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單方面申請手續繁雜 要離婚應先協議

與丈夫已分居3年,但是對方始終不願意簽字離婚?



⊙王女士指出,她和丈夫于2007年結婚,后來因兩人關係逐漸疏遠決定便分居,兒子隨父親同住,女兒則跟她生活。

她說,分開以后兩人不再聯絡,因長期在外坡工作至今天還未辦理離婚手續,多次要求委託律師催促處理手續,但還是無動于衷。

她說,丈夫不願意離婚,是否只是只有申請單方面離婚呢?據她所知單方面離婚比協議離婚手續更麻煩。



★林若輝律師

若沒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即使多年沒見面,也不可能自動離婚。

王女士可以選擇單方面申請,不過時間、費用和手續稍微來的繁雜,建議透其他更好的溝通方式達成協議離婚。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