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局貼通告限期搬遷 商民措手不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市政局貼通告限期搬遷 商民措手不及

地點:古晉路雪州發展機構組屋
(吉隆坡15日訊)吉隆坡市政局突在古晉路雪州發展機構(PKNS)組屋A及B座張貼通知,指該樓已成危樓,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83(1)條文,要求商民在14天內搬遷,逾期搬遷將每日罰款250令吉,讓商民措手不及。



據悉,該組屋早期由雪州發展機構承建,有A至Q15座組屋共602個單位,包括商店,其中380個單位于1975年售予國防部,其余216單位出售予公眾,另有2個單位出租及2個單位為雪州發展機構辦公室。

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今日連同商家召開記者會時指出,土地局于2008年派發分層地契給業主,公眾擁有的是E、F、G、H及J座組屋,目前由發展商雪州發展機構管理,A、B、C、D、K、L、M、N、P及Q座則屬國防部負責。

要求14天內搬遷



他說,軍人宿舍于2009年搬遷,市政局週二(12日)分別在A及B座張貼通告,指該樓已成危樓,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83(1)條文,要求商民在14天內搬遷,否則逾期搬遷每日罰款250令吉。

“有謠言指國防部與私人機構合作,要在該處發展及建設綜合性商業大樓,惟此消息未經證實。”

他強調,雖然該組屋逾半單位已空置,惟中間組屋仍有郵政局、政府經營的幼兒園及巫統會所,其中影響最大的是位于A座的8家商店。

他補充,他昨天(星期四)呈信給市政局建築設計組主任莫哈末沙烈,要求延遲搬遷時間,並馬上召開會議,讓2造討論搬遷事項,目前仍未收到任何回應。

不想出售店面

★陳錦華(55歲,二手車商)

在1994年開始租用該商店,而直至2007年我便以15萬令吉買下該單位,而自己已經習慣目前的生活方式,尤其家裏離開商店不遠,根本沒有想過要出售該店面。

疑發展商拍照

★吳多虎(70歲,寵物店業者)

不明白為何要求我們搬遷。

我們是有分層地契,我在該處營業29年,生活了這么多年不想要搬遷,而且官員張貼通告時也沒有通知商民,若通告被撕掉,就無法得知,雖然看過有人來拍照,但懷疑是發展商的人,而不是市政局官員。

提供搬遷地點

★拉瑪沙密(77歲,雜貨店業者)

這是我自己的店,有地契證明,所有商民是合法居住在該地。

我在該區營業逾25年,若市政局要求我們搬遷也應該先提供搬遷地點,若不是其他業主發現通告,自己根本不會留意到張貼的通告,市政局應該個別通知,確保業者收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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