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死刑! 糖水小販庭上怪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販毒,死刑! 糖水小販庭上怪笑

(檳城15日訊)糖水小販販毒被判死刑,竟在庭上露怪笑!



被告黃春發(譯音,32歲)因兩年前在淡汶達麥一間住家涉販運逾6公斤冰毒,今日被判處死刑,他聽到法官拿督札馬尼唸出判決后,回望犯人欄裡一對也是毒品案的男女被告相視而笑,原因不明。

被告被控于2012年4月12日上午11時45分,在新邦安拔淡汶達麥一間屋子販運6公斤104.4克冰毒,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條文下被定罪。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否認兩年前在屋內被捕,並否認只穿內褲,還傳召一名証人黃國興,指見到被告在淡汶達麥一間茶室前被扣后遭帶走。



租用藏毒住家已轉人

“該証人指他是依被告之約到茶室等被告,以向被告拿取2000令吉賭球債,但被告說是証人約他,兩人供証矛盾。”

法官說,被告也指案發時,租下的藏毒住家已轉租第三者,但事過4個月,為何屋內還有被告的一些私人物件如衣褲和牙刷。

他說,該址屋租550令吉,被告只幫母親賣糖水,每月約有500至600令吉收入,如何負擔租金?被告肯定另有其他收入來源。

“被告是利用他人身分證租屋,很明顯有意躲避警方耳目。法庭相信控方証人說詞,被告在屋內被捕。証人是在被告受召答辯后,掐造故事意圖協助被告洗脫罪名。”

法官指被告的答辯無法挑出控方証據有疑點,宣判被告罪成。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