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遭拍賣後還欠房貸 可要求扣利息分期繳還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房屋遭拍賣後還欠房貸 可要求扣利息分期繳還

向銀行借8萬令吉購買組屋單位,在數個月沒繳交房貸,房屋遭拍賣,可是銀行卻沒有告知拍賣價,同時為何在繳付數期房貸后,仍欠銀行8萬令吉?



⊙馮女士指出,她于2004年,其任職的公司幫她購買一間組屋單位,售價是8萬令吉,當時是向銀行貸款8萬令吉,然后公司每個月扣除她的薪水攤還房貸。

她說,在不久后,她離職到新加坡工作,因此沒再繳房貸,過后回國才發現她之前購買的房屋單位遭拍賣。

她說,當時候該房子仍在興建中,而且她也還沒有拿到鑰匙,每個月也有繳付600令吉,但銀行在拍賣前卻沒有通知她,在與銀行商談時,竟然要求她馬上繳付2萬令吉。



她補充,銀行也給了其他選擇,即每個月繳付150令吉,直至還清8萬令吉。

馮女士想要問是否能夠尋求其他幫助,解決欠款問題。

★林若輝律師

銀行有權利拍賣馮女士的單位,相信銀行也有致函給馮女士位于馬來西亞的現址,不幸的是她當時應該在新加坡。

相信8萬令吉已加上所有利息,因此才會扣除拍賣價格后,才剩下該筆債務。

律師建議馮女士應該先要求銀行減少償還的項目,如扣除所有利息的價格,盡量降低債務金額,才開始分期付款繳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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