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2瓶香水坐牢1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偷2瓶香水坐牢1天

(吉隆坡18日訊)因為偷竊2瓶總值72令吉的香水,1名男子俯首認罪后,換來1天監禁及罰款500令吉。



被告多尼安東尼斯(32歲)被指在本月17日晚上,在冼都百貨商場內偷取1瓶價值36令吉30仙的ROMANDO URBANE香水、1瓶價值35令吉10仙的FOLLOW ME香水,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380條文。

在此條文下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和罰款。

被告向推事賽夫求情時指出,他需要供養父母,他是靠兼職生活,希望推事能輕判,好讓他能繼續工作。推事最后做出上述判決,如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以監禁1個月代替。



案情指被告幹案時,被值班的保安人員發現行徑可疑,于是跟蹤被告,直到被告沒付錢企圖離開現場時,才將他帶到辦公室。

此案主控官為柏特警官,被告是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律師黃明富(譯音)代為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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