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觸犯交通規則 中風老漢接罰單
(馬六甲19日訊)甲州輕中風的司機被指駕駛19年車齡的靈鹿到新山並被發罰單,是警方擺烏龍,還是車主車牌號碼被盜用?
無辜被外坡警方開罰單的車主是63歲的顏華火,來自亞洲花園。
由于無辜被發罰單,他今日向民主行動黨甲州署理主席兼峇章區州議員林敬賢投訴,他被指兩年前在新山因妨礙交通被警方開罰單,罰款100令吉。
他指出,他使用的靈鹿轎車已19年,從未借給他人,而且他5年前輕微中風,駕車只走短程,無法駕去遠途,更何況他已超過10年沒有到新山,怎會在新山觸犯交通規則?
他于兩天前,即17日因泊車問題被警方開罰單,于昨天到警方繳還罰款后,被告知仍有一張罰單未清,于是要求警方打印罰單,發現是于2012年6月間在新山被指妨礙交通。
林敬賢指出,類似案件已發生多宗,到底是警方擺烏龍,還是車主的車牌號碼被盜用?因此,他希望警方調查清楚,否則對事主不公平。
他說,如果拖欠罰款沒繳清,將被列入黑名單,車主就無法更新路稅,會帶來不便。
他希望所有車主,抽空查詢是否有罰單未繳清,否則被列入黑名單后,就會面對諸多不便。
針對顏華火事件,他將協助致函武吉阿曼警方交通組,要求調查,並撤銷有關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