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天然氣第4分廠 砂政府獲10%股權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液化天然氣第4分廠 砂政府獲10%股權

(古晉19日訊)砂州首長丹斯里阿德南沙登說,馬石油同意砂州政府在大馬液化天然氣第4分廠(MLNG 4)中,獲得10%股權,比原先預定的5%股權還要多。



他說,馬石油也同意與砂州政府設立工作委員會,成員包括州政府高級官員以及馬石油高級執行員,以探討讓砂州政府能夠更積極參與石油、天然氣領域的方式。

“砂州政府與馬石油的商討取得成果,而且也會成立5個小組(sub committee),即石油開採稅、天然氣、社會責任、合約及其他事務等。”

阿德南沙登今晚出席土保黨古晉區部與首長共開齋晚宴後,在記者上會說,大馬液化天然氣第4分廠將會在短期內動工,但預料不會在今年內進行。



他說,砂拉越在大馬液化天然氣第1分廠股權為5%,第2分廠10%,第3分廠也是10%,而即將成立的第4分廠則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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