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查被控刑事誹謗首相 不認罪下月過堂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尼查被控刑事誹謗首相 不認罪下月過堂

(怡保25日訊)民聯前霹靂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尼查,今日在刑法第500條文下,被控于2012年大選前的政治演說中刑事誹謗首相;尼查不認罪,獲准以4000令吉保外,案訂9月26日過堂。



控狀指尼查于2012年4月23日,在怡保市演講時,指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曾經召集海陸空軍軍隊領袖,要求他們支持國陣,卻被軍隊領袖告知將“站在人民的一邊”,尼查更指納吉意圖“玩弄”軍隊。

尼查今早在其夫人和民聯領袖的陪同下,在怡保推事庭面控時,主控官馬茲利副檢察司,以尼查是公眾人物為由,要求改由地方法庭審訊此案,在辯方沒有異議下,雙方便移步至地庭,繼續提控程序。

法官瑪蒂哈聆聽雙方論述后,終決定允許尼查以4000令吉保釋金留外,定于9月26日過堂。



或將喪失議員資格

在上述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入獄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身為民聯霹州主席兼伊斯蘭黨章吉遮令州議員的尼查,也或將喪失議員資格。

民聯領袖與支持者為表示與尼查共同進退,在現場掏腰包籌集保釋金,更籌得4531令吉,超過所需的4000令吉。

尼查辯護團共有12名代表律師,包括阿斯慕尼、阿敏努丁、莫哈末菲克利、古拉、倪福齊、西華尼申、倪可敏、梁卓經、西溫、莫哈末哈尼法、莫哈末贊利等,首席律師為哈丁穆沙。

此案主控官為馬茲利和法德里副檢察司。

出席者包括公正党新邦波賴區州議員陳家興、行動黨桂和州議員黃家和、兵如港州議員李存孝,及萬里望州議員林碧霞等。

尼查質疑檢控因素

尼查質疑此案含有選擇性檢控的因素,並指辯方或會申請傳召首相納吉出庭,在法庭上宣誓作證。

“首相若認為被我的言論侮辱,應該作出民事訴訟,雙方面對面對簿公堂,而非濫用司法機構,勞民傷財。”

尼查感謝各民聯領袖以及支持者伸出援手,協助支付保釋金,顯示了他們對于自己的支持。

他透露,警方早前曾到該住家搜查一番,其他民聯領袖也面對相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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