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讯)限冲凉5分钟、限时段开灯、走路要小声,还以卖房为由赶人,屋主被指怪招连连,没收房客押金,至少16苦主遭殃。
苦主邱先生(29岁,杂菜饭摊头手)告诉记者,由于之前的房间合约到期,他上网找到盛港安谷路(Anchorvale Road)第351D座组屋的一间月租800元(约2400令吉)的客房,于今年2月15日搬入。
他说,屋内住着一对中年夫妇,对方租出去主人房与其中一间客房。
“搬进去后,我们发现男屋主沉默寡言,女屋主却咄咄逼人,定下许多规矩,例如冲凉不能超过5分钟、凌晨2时后不能开灯、走路要小声,需晚上11时前回家等。我与弟弟一起住,基本都忍下来,但交了本月租金后,对方更恶劣,盯着我们洗衣与晒衣,还声称弄坏洗衣机要赔钱。”
邱先生表示,对方还于本月9日发信息,以卖屋为由,要他们本月尾搬家。他表示,之前曾在面书发现有人发贴,揭发同一座组屋有恶屋主,“招数”相似,没有退还押金,私讯对方后才惊知,原来是同一个女屋主。
“弟弟要回大马,不放心我一个人住,提早在上周日(13日)搬走,没有要求屋主退还租金,但要求拿回押金。”
他说,女屋主以诸多原因,例如要检查家具、要求交出钥匙等等,最后直言不还押金。“我与弟弟不想纠缠,交出钥匙后被赶走。我们早前找到另一些苦主,还加入一个微信群组,里面有至少16人中招,都拿不回押金。”
目前的一名租客林先生(42岁,厨师)告诉记者,他与女友于2月5日搬入,屋主于3月7日通知以卖屋为由,要他本月尾搬出,并指押金“到时再算”。
他表示,已做好准备,力争到底,取回押金,否则将报警。
另一苦主杨先生(23岁,厨师)则表示,前年4月与女友搬进去,起初女屋主和善,之后却变脸。“有一次晚上,她突然关掉洗衣机,指晚上不能洗衣,会吵到邻居,我只好用手洗。”
他说,屋主在他已签名的租约上加入条规,限定开冷气时间,以及要求租金付现钱等。
“最后,女屋主以有亲戚要住为由,要求他搬家,然后冤枉我弄坏东西,拒还押金。我生气报警,只讨回400元(约1200令吉)。”
有租客安装电眼,发现屋主多次擅自闯入他的房间,忍无可忍报警。
另一名苦主陈先生(22岁,厨师)透露,他今年1月搬进,租下主人房与女友同住,月租是950元(约2850令吉)。
“女屋主第一天就说听到有风扇声,怀疑房内没人,擅自开门,吓了我们一跳。过后几天,我发现物品被人移动过,就安装电眼,结果发现男女屋主都曾擅自开门入房,还打开橱柜。我质问屋主,他们却说怀疑我在房内煮水,要进房查看。”
由于前后擅闯五次,陈先生忍无可忍,于1月16日报警,之后宁愿拿不回押金,也主动提早在1月24日搬走。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这起案件的通报。
记者周四晚走访单位,一名自称是女屋主的妇女隔着门回应,否认有限制租客冲凉5分钟,还说;“他有证据吗?我没有说过”。另外,她也否认称进屋不可发出声音。
女屋主也称,租客没有付最后一个月房租。
“如果对方有交(房租),他有证据吗?他们都可随便乱说。”
冲凉限5分钟
限时段开灯
走路要小声
要卖掉房子
晚上不能洗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