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然:學海無涯
沒註冊,該怎辦?
在社團法令第41條文下註冊為社團的檳州志願巡邏隊(PPS),是在民聯檳州政府基于成立鄉委會的初衷下成立,但此事演變至今,似乎形成了民聯檳州政府與警隊之間的對立。
警方早前基于此巡邏隊沒註冊而要求該組織解散,但該組織卻獲檳州政府力挺,並有行政議員帶頭擅自參與在檳州的國慶遊行,結果被捕。
此時,各方的聲浪有如洶湧潮水般,連接評擊警方的不是,包括指警隊必須超越政党,專注打擊罪犯,非淪為政党工具,自我打擊警隊威信。
只是在法律黑白分明的大馬,一旦乖離了律法,便屬違法,警隊便得執法。
反觀在灰色地帶成立的PPS,在各志願巡邏隊或治安隊都須先註冊后行動的前堤下,是否應該在事件曝光后,檢討成立過程,是否有違律法?
雖然PPS成立初衷都是為了輔助警力,協助維護地方治安,但環顧國內其他州屬的志願巡邏隊或治安隊,都須先行註冊,以便呈報各隊員資料,方便政府管理,並降低害群之馬的可能。
學海無涯,即使是學富五車,高高在上的一州之長,可能也有著還學不完的知識,與其從一開始便“樓高萬丈”般的高姿態斷拒商酌及檢討,不如虛心討教,改改反對黨慣用的“一吼、二鬧、三被捕”的煽情政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