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吞阿窿錢還賭債 新國曹長監半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私吞阿窿錢還賭債 新國曹長監半年

(新加坡1日訊)私吞阿窿2000元去還賭債,警曹長今早坐輪椅上庭,換來6個月牢獄之災。



被告凌福發(39歲),被指在2007年1月30日下午4時25分,于警察廣東民大廈的刑事偵查局,失信在警方調查工作中起獲的近2026元,牴觸刑事法典第408節條文。

案發時,被告是一名警曹長,在刑事偵查局反非法借貸行動小組擔任調查官。

根據案情,警方在2011年12月進行證物審計時,發現被告當時負責調查的一起案件所涉及的近2026元款項下落不明,前年1月正式落案調查。



沒有賠償

調查揭露,41歲阿窿跑腿王寶德,因涉及非法放貸活動而在07年1月24日被捕。他允許阿窿使用妻子的銀行戶頭來收債,以換取金錢利益。

被告吩咐王寶德關閉該戶頭,並把錢交給警方。被告收到錢后提交了檢取(seizure)報告,但他沒把報告放進調查文件中,也沒有按照標準程序向上司稟報或交出被起獲的款項。

被告把私吞的錢花在個人開銷上,並用來償還他因賭球或打麻將欠下的賭債,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

他今早坐輪椅上庭,認罪后,被判坐牢6個月。(人名譯音)

腳受傷出獄後動手術

被告周一坐輪椅出庭,表示出獄后才動手術。

無律師代表的被告,周一早上在家人陪同下上庭。

他求情時說,一個月前弄傷腳,醫生建議他動手術修復,但他選擇先服刑,之后才去動手術。

他也說,目前跟父母同住,父親患高血壓和輕微糖尿病,而在念小二的兒子,再過不到2個月就要考試。

被告為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懊悔,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據瞭解,被告涉案后已被停職。

法官:須維護警隊信譽

林書浩法官下判時表示,新加坡警察部隊不僅能幹和有高效率,而且誠實,這是我國一直引以為傲的。

他說,這是我國用了很多年的時間和努力才建立起的信譽,應該受到維護。

主控官陳賈陽副檢察司在陳詞中則說,執法人員犯罪應非常嚴厲對待,被告濫用職權並違反了公眾的信任。

公眾要求警員擁有最高標準的行為和誠信,因此為了公共利益著想,控方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6個月,以起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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