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随着政府在2021年12月17日颁布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已被禁止在公路上行驶,陆路交通局和警方将即刻执法。
他说,上述微型交通工具,包括轻便摩哆车(Moped)、特定的微型机动车,如电动滑板车(e-scooter)、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以及行动辅助工具(PMA)。
魏家祥今日在部门召开记者会指出,近日越来越多微型交通工具在路上行驶,包括电动滑板车、改装电动滑板车、轻便摩哆车,以及脚踏车。
“微型交通工具在马路上行驶,除了危及使用者自身的安全,还会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以夺走8条人命的蚊型脚车交通意外为例,微型交通工具一旦贸然上路行驶,或许会造成与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发生碰撞,酿成相同悲剧发生。”
魏家祥指出,为了确保公众与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陆路交通局与警方将根据这即时生效的禁令执法,任何人士一旦被发现在公路上使用被禁止的特定微型交通工具,将被视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
他说,违例者可在上述法令下被罚款300令吉,若在公路驾驶上述微型交通工具撞到他人,并酿成意外,当局可援引上述法令第41至45条文以及第54条文,采取对付行动。
但魏家祥强调,上述禁令并不禁止人们在住家、任何私人地段或是经当局宪报为公园的范围内,驾驶上述微型交通工具。
“若你是要在篮球场、俱乐部会所或你的住家范围内驾驶(微型交通工具),这并没有问题。”

违例者罚款300
魏家祥指出,为了确保公众与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陆路交通局与警方将根据这即时生效的禁令执法,任何人士一旦被发现在公路上使用被禁止的特定微型交通工具,将被视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
他说,违例者可在上述法令下被罚款300令吉,若在公路驾驶上述微型交通工具并撞到他人,并酿成意外,当局可援引上述法令第41至45条文以及第54条文,采取对付行动。
“交通部呼吁公众必须奉公守法,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以保护自己、家人与社会的安全。”
魏家祥强调,上述禁令并不禁止人们在住家、任何私人地段或是经当局宪报为公园的范围内,驾驶上述微型交通工具。
“若你是要在篮球场、俱乐部会所或是你的住家范围内驾驶(微型交通工具),这并没有问题。”
他补充,部长在与相关执法单位商讨后,有权豁免任何路段根据部长制定的条件,受限于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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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时速 |
轻便摩托车 | 高速至每小时50公里 |
脚踏车(包括电动脚踏车 | 低速或中等速度至每小时25公里 |
个人微型机动车或个人行动辅助工具 | 低速或中等速度至每小时25公里 |